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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事局出臺減免獎勵人事代理人員政策
2009-11-11 13:57:19 來源:牡丹江日報 作者:李垚 楊昌國 張啟涵
東北網11月11日訊 11月10日,記者從市人事部門了解到,為了向特殊家庭參加人事代理服務的畢業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我市於近日下發了《關於減免身體殘障畢業生、特困家庭畢業生人事代理費用的通知》。通知規定:凡身體殘障畢業生在辦理審批手續後可免除在市人事代理中心存檔期間的全部人事代理費;市、縣(區)總工會認可的年度特困家庭可免除當年的人事代理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減免75%人事代理費;父母雙方下崗的困難家庭可減免75%人事代理費;『三支一扶』畢業生簽約期內可免除全部人事代理費。
據了解,凡身體殘障的畢業生和畢業後未就業並經市、縣(區)總工會認可的年度特困家庭畢業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畢業生、父母雙方下崗困難家庭的畢業生,且在牡丹江市人事代理服務中心辦理了檔案托管的普通院校中專以上統招畢業生,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畢業生可持本人身份證、代理證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殘疾證》、特困家庭證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父母雙方下崗證明等)到牡丹江市人事代理服務中心審批。
與此同時,凡在市人事代理服務中心以個人名義辦理檔案托管,每年按時繳納人事代理費用並持續十年,無拖欠、補繳等行為的人員,經核實後可終身免除在牡丹江市人事代理服務中心存檔的人事代理費。
責任編輯:隋洪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