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哈爾濱居民小區全面配建公益性服務設施 擅自挪用嚴罰
2009-12-02 07:25:07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何秀麗
東北網12月2日訊 哈爾濱市新建住宅建設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今後將按照規劃和設置標准統一配建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設施只能作為居民服務使用,不得進行銷售、挪作他用。記者從市政府獲悉,《哈市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管理暫行管理辦法》將出臺,要求在哈爾濱市居住區全面配建公益性服務設施。
《辦法》規定,今後哈市規劃部門要將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的建設納入全市控制規劃。哈爾濱市新建住宅建設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和設置標准統一配建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竣工後交給各區政府,產權歸國家所有。配建的公益性服務設施要合理布局,不得設置在地下室或者三層以上位置,竣工驗收合格後,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申請交付使用後進行社會評審,只能作為居民服務使用,不得進行銷售、挪作他用。同時,未按照規劃和設計文件配建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的新建住宅建設項目,開發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對既有居住區的公益性服務設施不足的,《辦法》提出,具備新建、擴建條件的,由區政府組織進行建設;不具備新建、擴建條件的,由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通過購買、租賃、資源整合、接受社會捐助等方式解決。此外,公眾有權對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擅自改變用途或者利用其從事經營性活動的,相關管理部門將依法對開發建設單位進行處罰和給予工作人員處分。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