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為完善社會救助制度,14日,哈爾濱正式下發了關於建立健全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從1月起,哈爾濱在各區、縣(市)建立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制度,對於因臨時性、突發性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城鄉困難家庭,政府將實施救助。
哈爾濱規定,臨時救助資金以地方政府投入為主,社會捐助為輔。鼓勵和提倡慈善機構和社會團體積極參與城鄉困難家庭救助工作。
救助范圍:三類人群
哈爾濱設定的城鄉社會困難家庭臨時救助對象,是指持有本市市區及所轄縣(市)非農業戶口及農業戶口,因臨時性、突發性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城鄉困難家庭,包括三類人群:
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和低收入家庭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各區、縣(市)政府認定的其他困難群眾
而對於三類人群中具有哈市戶籍但未在哈市居住生活滿一年以上的;屬於人為事故,已得到責任方足額賠償或保險機構賠償的;因打架斗毆、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造成貧困情況的則不予救助。
救助辦法:非定期不定量
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城鄉困難家庭,結合實際,給予該家庭非定期、非定量救助。每年度同一家庭申請臨時救助不得超過兩次;相同事由申請臨時救助的,享受的救助金額應當相同。提倡向困難家庭開展實物救助和必要的幫扶和服務。
申報程序:須走『三步』
按照規定,獲得臨時救助條件的城鄉困難家庭需要三個程序。
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