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記者14日從哈爾濱市民政局獲悉,為提高困難群眾生活水平,經哈爾濱市政府同意,決定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月平均標准由300元提至310元。
據了解,哈市目前已實現了城市低保分類施保、應保盡保的目標。新標准從去年10月1日起執行,今年1月底補發到位。同時,七區(不含阿城區)的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10-372元(低保標准1.2倍以下),此前為每人每月300-360元;七區(不含阿城區)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72-465元(低保標准1.2至1.5倍)。
哈爾濱低保金發放標准
★2008年,市區每人每月245元提至300元(含呼蘭區);阿城區及10縣(市)每人每月提至192元;農村低保每年800元提至900元。
★去年10月起,市區每人每月300元提至310元(含呼蘭區);阿城區及10縣(市)每人每月提至221元;農村低保每年提至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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