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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冬季公交車車內溫度低於-10℃須開暖風
2010-01-19 09:39:2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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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9日訊 記者18日從黑龍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獲悉,提請會議審議的《哈爾濱市城市公共汽車電車輪渡船客運管理條例》針對營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對公交企業和駕駛員的營運行為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條例》規定,冬季車內溫度低於零下10℃時開啟暖風設施,夏季車內溫度高於零上26℃時,空調車輛開啟空調設施。駕駛員在營運中不得吸煙、聊天、使用手機;電子報站設備發生故障時,進行口語報站。乘客對擅自提高票價或者城市通智能卡電子服務設施發生故障不能使用的,可以拒付車(船)費。

  《條例》規定,對公共汽車、電車線路和輪渡航線經營權授予實行經營許可制度。公共汽車、電車線路經營權授予期限為7年,輪渡航線經營權授予期限為10年。經營權授予一般通過招標方式實施。在公交用地方面,《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城市規劃確定的城市公共汽車、電車設施用地;不得擅自拆除、遷移公共汽車、電車和輪渡船場站設施。

  《條例》規定,駕駛員載客加油、加氣;未按照規定的線路(航線)、站點(碼頭)、班次、時間營運,一次進站(碼頭)、停靠或者拒載、撿客、越站、超時等客以及敞門運行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車體、門窗、扶手等破損的;未按照規定標明線路營運標志、線路走向圖、運價標准、服務投訴電話號碼和禁煙標志的,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條例》規定,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和公交企業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受理乘客、駕駛員投訴。自受理投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調查完畢,同時答復投訴人。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