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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餐飲污染防治辦法3月施行 噪聲超標最高罰萬元
2010-01-29 07:58:57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王軼慧 穆巍
東北網1月29日訊 記者從市環保局舉行的新聞通報會上獲悉,《哈爾濱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辦法》將於3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餐飲業經營場所未采取降噪、減震措施,排放的噪聲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准的,最高可處以1萬元罰款。
《辦法》共24條,從環評報批、油煙排放、噪聲排放、廢油脂回收等方面對餐飲經營場所做出了明確規定。《辦法》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業經營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開工前按照規定報批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餐飲業經營場所所在的建築物應當具備專用煙道,其高度、位置和所排放的濃度應當符合環境保護要求,並安裝符合規定標准的油煙淨化裝置和防堵油水分離裝置等污染防治設施;餐飲業經營者應當與符合規定的廢油脂處理單位簽訂廢油脂回收處理協議,並將廢油脂回收處理協議報環保部門備案。
《辦法》規定,餐飲業經營場所安裝使用食品加工設備以及空調器、冷卻塔、鼓風機、引風機等設施的,未采取降噪、減震措施,排放的噪聲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准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於其他違反《辦法》規定的,也將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