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日訊 家住綏化市蘭西縣的張某因與工友趙某發生爭執,竟起殺念。在將趙某殺害後擔心警方追查,將事先在超市購買的洗漱用品留在現場,試圖分散警方注意力。沒想到,欲蓋彌彰所留下的物品竟成了蘭西縣警方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1月18日15時50分許,趙某的妻子和大女兒剛進家門便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倒在房門前的趙某渾身是血,已停止呼吸;小女兒躲在屋裡一直哭泣。平山派出所接到報案後趕到現場進行保護,並將案件向局裡匯報。警方隨後組成『1·18』專案組,迅速展開調查。
據趙某妻子和女兒回憶,當晚一家人准備涮火鍋,她們倆負責買火鍋底料,家中只剩下了趙某和小女兒。她們出門時,剛好有一輛夏利出租車停在路口,一名男子從車上下來拎包進了她家。趙某妻子並沒在意,也沒記住車牌號。
專案組在對犯罪現場細致勘查中發現,犯罪嫌疑人作案時遺留在現場一個塑料袋。袋內裝著一張青客隆超市宣傳單,一只未用過的牙膏、牙刷,牙膏盒內夾著一張家幸超市的購物結算單據。
專案組通過家屬了解到,被害人趙某在北京打工期間,曾因經濟關系與一名姓張的男子發生過矛盾。根據專案組在超市監控攝像查獲的信息,購買現場遺留牙膏、牙刷的人正是張某。經查,今年39歲的張某原籍蘭西縣星火鄉,現住蘭西縣新民街附近。21日14時許,刑警大隊在張某租住的房內將其抓獲。
證據面前,張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2009年春天,張某和趙某一起去北京打工。打工期間,張某認為身為他上司的趙某不但在生活上不照顧他,而且還拖欠他工資。7月,張某被趙某辭退後回到蘭西。張某越想越氣,便准備尖刀、衣服等作案工具等待趙某返鄉。1月18日,張某得知趙某回家後,帶著尖刀來到趙某家將其殺害。
張某交代,他以為將牙膏牙刷等物品留在作案現場,會讓警方誤認為案件是外地人或流竄犯所為,所以他作案前去超市購買了牙膏和牙刷,殺人後特意留在現場,以此迷惑警方。沒想到,這一欲蓋彌彰丟棄在現場的物品竟成了日後抓捕張某的線索和證物。
目前,故意殺人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