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4日訊 記者3日從省教育廳獲悉,今年黑龍江省在開展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同時,將於上半年開展並完成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的認定工作。並將於4月10日開始接受申請。
據悉,可參加認定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同時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即:在已完成的普通高校或者中等師范學校的學業中,修學了國家或省裡規定的師范教育類專業課程,特別是已經修學了教育學、心理學(或教育心理學)等課程,並經考核合格;在已完成的普通高校或者中等師范學校學業中,參加了就讀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教學見習、實習活動,並經考核合格;具備了取得師范教育類畢業證書資格。
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要按照其本人就讀學校及專業的培養目標和培養方向,申請認定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但不能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人申請時,要由本人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按要求填寫、提交相關材料。師范類應屆畢業生的就讀學校也要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時間統一到學校所在地的縣(區)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辦理申請手續並提供相關材料。全省統一受理申請時間為2010年4月10日至30日。各市(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在5月5日至10日到省教師資格辦公室領取申報材料和表格。
在普通話測試和體檢方面,對於未參加普通話測試以及未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等級證書的申請人員,學校可通知申請者本人在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前自行到語言測試機構進行測試。體檢則須在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
省教育廳同時要求,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相關學校不得受理和認定本次認定范圍以外的人員。同時,不得向申請人員收取費用。申請人員在參加普通話測試中應繳納的測試費和身體健康檢查中應繳納的體檢費,應由申請者本人分別向語言測試機構和體檢機構繳納,其就讀學校和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得以此為由超過規定和標准收取費用。教師資格認定的檔案袋及有關表格由省教育廳負責提供,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得再向申請人員收取申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