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伊春3月12日 8日,伊春公安分局網監大隊破獲2起網絡案件,治安拘留(不執行)違法人員2名,並對兩人分別處以罰金500元、1500元。
2月23日,網監大隊接到伊春區居民黃某報案稱:其QQ號被盜,號碼內有700多個Q幣,價值人民幣700餘元。接到報案後,網監部門迅速展開調查工作。根據報案人黃某提供最後一次上網是在伊春區某網吧的線索,經調查掌握,行為人竟然是與報案人黃某一起去網吧上網,並且十分熟悉的高某。
3月8日,網監大隊偵查員將高某傳喚至網監大隊,高某(男,16歲)經詢問,承認了其趁黃某離開盜取黃某Q幣700多個。經查證,7日高某以出售舞團(游戲名)為名,取得被害人董某的信任,將購買舞團的200個Q幣分兩次給黃某的QQ充值,後高某將被害人董某的QQ拉黑。為了更加確定黃某的詐騙行為,偵查員通過被害人指認,高某終於交代其自2個月以來利用出售網絡游戲QQ炫舞舞團為名詐騙游戲玩家Q幣達2000餘個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對行為人高某行政拘留五日(拘留不執行),並處罰款500元;對行為人黃某行政拘留十日(拘留不執行),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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