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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星辰曾因搶劫盜竊罪被判16年 當年僅19歲
2010-03-12 09:41:30 來源:生活報  作者:崔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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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11日,記者全程踏訪,還原了黎明監獄越獄犯孫星辰、陳聰聰的逃亡歷程。很多市民關注的同時,也給打來電話,詢問能否介紹一下孫星辰是因何入獄的?記者采訪了解到,孫星辰因搶劫、盜竊罪2005年被大慶市肇源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6年,那一年他只有19歲。

  11日,肇源縣人民法院發給記者一份刑事判決書傳真件,該判決書記錄了孫星辰以及同伙在肇源縣因搶劫、盜竊犯罪被判刑的主要事實。

  2004年10月23日晚,肇源縣超等鄉自由村村民孫星辰伙同王振羽、侯志峰、趙國富(另案處理)4人,獲悉了開手機店的肇源縣肇源鎮居民趙某家的住址後,預謀實施搶劫。次日6時許,4人攜帶尖刀、鐵棍和膠帶來到趙某家門口守候。

  7時許,當趙某剛一打開房門,4人立即蒙面持刀闖入室內,將趙某及其妻子、兒子用膠帶捆綁起來,搶走1700餘元現金、43部手機、138張手機卡等,總價值56918元。隨後4人逃離現場。此前,4人曾經在2004年10月9日、10月20日晚,分別在肇源縣廣場小區、肇源縣茂興鎮盜得6臺摩托車,總價值17480元。

  2005年10月21日,肇源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處孫星辰有期徒刑16年。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