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0日訊 一男子跨了半個中國,以真幣換假幣,指望著一朝發財。在經歷了失望、欣喜、忐忑等各種心理糾結後,該男子最終落入法網。日前,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購買、運輸假幣案,現年34歲的熊愛勝因犯購買、運輸假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10萬元。
據法官介紹,2000年9月,湖南人熊愛勝因犯持有、使用假幣罪,被伊春市上甘嶺區人民法院處以刑罰。而事隔多年後,他聽說老鄉周遠慶能弄到假幣,又活了心。
去年10月1日,熊愛勝從哈市乘飛機到深圳,又坐火車輾轉到普寧找周遠慶購買假幣。熊愛勝見到周遠慶後,當場給了他6萬元,想買70萬元假幣。等了幾天後,周說都沒有貨,把錢退給了熊。可又過了幾天,周通知熊說貨到了,熊高興地把錢交給周,結果還沒等到貨。就這樣折騰了三次,熊最終沒能通過周買到假幣。
之後,在普寧一家小飯店裡,熊遇到了湖南省道縣一名自稱姓田的老鄉。田某告訴熊在廣州能買到假幣,讓熊跟他一起去。熊一口答應下來,二人立即動身。10月28日,二人下車後直奔廣州市廣圓南路一家賓館的804房間,接頭人是一名女子,見到田和熊後,她打了幾個電話,隨後進來兩名男子,拿著百元面額的假幣樣本給熊看。熊感覺質量不錯,經討價還價,最終約定以800元買1萬元假幣為比例,熊買70萬元假幣,應交納5萬6千元。談好後,熊去取錢,隨後趕到客運站與田見面,給他5萬9千元,並說其中3千元是給田的介紹費。
10月29日10時左右,在客運站,田將已用塑料袋包好並裝在紙箱裡的70萬元假幣交給熊,並說另外還贈送給他1萬餘元假幣。
熊收到錢後,緊張得雙手顫抖,他沒敢清點,直接在客運站買了1個黑兜子將假幣裝好,然後趕到高速路口坐車前往鄭州。
10月30日13時許,熊抵達鄭州後,改乘16時出發的鄭州至哈爾濱的長途客車。一路上,熊一直隨身攜帶著假幣,挨著餓也不敢撒手。因遼寧、吉林下大雪,長途客車晚點,一路忐忑的熊於11月1日凌晨3時到達哈市。剛一下車,熊就被得到線索的哈市警方抓獲,當場從其身上繳獲假幣71.5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