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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身翁尋『保姆老伴』 專家:『伴而不婚』隱患多
2010-04-27 14:39:56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王劍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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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27日訊 日前,年過七旬的尚大爺來到家政公司,請求工作人員為他介紹一位農村保姆。通過交談,老人透露,因種種原因,家人不同意他再婚,他其實是想通過找保姆尋覓一個老伴。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近年來,很多老年人婚姻受到社會、家庭等各方面的阻力,導致一些老年人通過找保姆、到老年公寓結識知己等形式尋找晚年幸福。『伴而不婚』在很多喪偶的老年人中悄然流行。

  據了解,尚大爺的老伴去世多年,他一直獨自生活,晚年更感到孤單。老人多次向兒女提出想再找個老伴兒,遭到兒女極力反對。無奈之下,他想到了到家政公司請一位保姆,要求是年紀稍長、最好是農村戶口,能與自己談得來的。經過家政公司工作人員的詳細詢問,老人纔透露,他是想通過與保姆的長期接觸,如果互相感覺不錯,就發展成老伴,相互照顧生活,但並不打算登記結婚。

  記者從報達家政等哈爾濱市一些家政公司了解到,近年來,一些像尚大爺一樣的老年人來找保姆或陪護,都是抱著發展成老伴兒的心態。他們名義上是花錢請個保姆照顧自己的生活,實際上是希望有個生活上的伴侶。據一些婚介機構工作人員介紹,老年人到婚介登記覓偶的不多見,主要原因是老年人經濟條件有限,不可能經常參加聯誼活動,選擇伴侶的面也很窄,婚介成功率不高。

  據道裡區敬老服務中心孫盛偉院長介紹,老年人的感情生活是他們晚年幸福的一個重要條件。部分老年人在遭到兒女和親友的反對後,放棄了再婚的打算,乾脆到養老院或老年公寓找一個可以談得來的知己,讓晚年有精神和情感寄托。

  律師表示,老年人『伴而不婚』進行的同居其實有很多隱患,沒有登記的婚姻缺少法律保護。此外,根據我國現行的《婚姻法》,這種情況也涉及到今後財產分割、遺產繼承等問題。老年人對此應十分慎重。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