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11日起,哈市交警部門對違反『限摩令』的行為開始處罰。然而,交警在執勤中發現,一些所謂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准,屬於摩托車。截至今日,交警部門依法扣留了35臺『電動自行車』。
19日9時25分,在經緯街與經緯五道街交口,執勤民警在檢查一臺『電動自行車』時發現,這臺車最高設計時速達60公裡,整車質量超過了40公斤,而且沒有腳踏功能。據交警部門介紹:GB7258國家標准規定,電動自行車是指同時具備腳踏及騎行功能,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20公裡/小時、整車質量不大於40公斤……超過這個標准中主要參數的車輛,就屬於摩托車。摩托車屬於機動車,駕駛摩托車必須具有摩托車駕駛證。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