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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經適房不辦土地證就不補綜合地價款引質疑
2010-05-21 08:39:30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任清海
東北網5月21日訊 《哈爾濱市經適房交易難見把關》一文刊發後,有讀者認為,如果經適房可以隨便交易,不僅政府財政受到損失,法規失去效力,也擾亂了市場。經適房是保障性住房,把關不嚴不僅起不到保障的作用,對被保障對象也不公平,而且將成為一部分人牟利的工具。
市民劉先生在電話中說,經濟適用住房是保障性住房,房價比商品房低得多,很多人想買都買不到。市民黃女士說,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要符合條件,還得搖號。現在經濟適用住房可以隨便賣,對被保障群體不公平,經濟適用住房還會成為一部分人牟利的工具。
據市國土資源部門工作人員介紹,經濟適用住房在建設過程中土地是政府劃撥的,因此在進行交易時應補交綜合地價款,按房子所在區位基准地價的一定比例乘以分攤面積,由國土資源部門代收,然後上繳財政。
南崗區國土資源部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濟適用住房在交易後,如果辦理土地證,國土部門要代收綜合地價款,但是否辦理土地證是自願的。
有關專家表示,2008年4月1日實施的《哈爾濱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出售時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目前的情況是,辦不辦土地證絲毫不影響經適房上市交易。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