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7日訊 2009年5月18日,哈爾濱市發生一起凶殺案。49歲的建築商鍾益師被白鵬和於毅在地下停車場用繩索勒死,隨後拉到一座廢棄磚窯中焚屍。經查,白、於二人受僱於信恆集團董事長王文襄,鍾益師因王文襄拖欠工程款而將其告上法庭,隨後二人因經濟糾紛多次結怨,王文襄涉嫌僱凶殺人。2009年12月18日,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王文襄等人故意殺人一案,被告人王文襄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今年5月21日,該案在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
去年末,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死刑判決,讓王文襄一腳踏在了陰陽界上。這位因『5·18僱凶綁架殺人案』而成為冰城首個被判死刑的億萬富豪,在今年5月21日省高院二審公開審理中,其充滿懸念的命運,牽動著無數人的眼球。
幾乎所有知曉王文襄案的人都感到震驚:一個億萬富豪,為何走上犯罪道路?
在一份《2009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中,僅去年全國就有近百例企業家涉嫌刑事犯罪,其中7人獲死刑。王文襄的人生軌跡與一些涉案落馬的企業家有著驚人的相似,應當引發社會的深度思考。
生死之爭
一個幾無懸念的事實是,建築商鍾益師的死,與這位信恆集團董事長難脫乾系。法庭上,王文襄始終否認自己授意殺人,並願以高額賠償金求得死者家屬原諒。
2009年5月18日7時,白鵬和於毅開著白色桑塔納轎車駛入停車場。近9時,鍾益師雙手拿著東西走進停車場,於毅從後方竄出,將繩套套在鍾益師的脖子上。鍾益師一回頭,他又把繩子在鍾益師脖子上繞了一圈,白鵬衝過來捂住鍾益師的嘴,二人將其按倒。鍾益師的腿不停在地上掙紮……
這是2009年12月8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現場公布的一段案發停車場監控錄像。
王文襄供認了自己指使綁人和出資等事實,但直至二審,他始終否認授意殺死鍾益師。
王文襄與鍾益師的糾葛,緣於生意場上的4次對簿公堂。從畫面中不難想象,這場殺人案醞釀許久,它需要實施者下定決心,需要備齊致死的工具,需要周密的配合,更需要掌握被害人生活規律。
事實上,早在2008年末二人第四次官司產生前,王文襄就有了綁鍾益師之念,並最終將行凶人鎖定在自己的司機兼秘書白鵬身上。然而,當鍾益師被二人殺死並焚屍後,去年末一審中,王文襄否認自己曾交待讓二人殺人,而只是要『把鍾益師綁來』。在接到『白鵬、於毅、王文襄系故意殺人共同犯罪,三人均系主犯』這一一審判決後,王文襄提出上訴。
『以王文襄的社會地位,殺人要承擔怎樣的後果,王文襄不會不知道。』黑龍江銀龍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黑龍江省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韓宏舜在向記者分析該案時表示,無論王文襄社會地位多麼特殊,無論二審結果如何,必須有證明王文襄沒有授意殺人的確鑿證據,王文襄纔可能有生的希望。另外,如果證明王文襄授意殺人和沒有授意殺人的證據都有,王文襄也可能從輕量刑。
『規矩』破了之後
在建築業內,大家習慣於遵循『行規』而非法律。也許這使王文襄相信『私下』解決問題的效率,當他的舊友鍾益師破了『規矩』以後。
作為房地產開發商和建築商的王文襄與鍾益師之間的恩怨長達10年,而最初,他們是生意場上的好朋友。無論是最初開發商出爾反爾,還是開發商拖欠工程款後打了3年官司,或是後來雙方互相舉報偷稅漏稅,最後到產權糾紛……在外人看來,鍾益師只是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何至於慘遭毒手?
然而,在建築界業內人士看來,鍾益師的行為把『行規』給破了。某建築商李經理說:『在建築界業內,開發商欠錢其實很平常,1000多萬元根本就是個小數。建築商一般不會為這種事跟開發商撕破臉的。因為大家以後還得合作,有利益在。』
一個聲名顯赫的建築商向記者講述了房地產業界的『潛規則』。開發商、建築商、項目經理、包工頭之間有著復雜的利益關系。開發商『拿地』後,會投標尋找建築商,建築商中標後也並不意味著『拿錢開工』,還得『溝通感情』。我們在市面上常看到收購40年、50年的茅臺、五糧液,收購價格不菲,市價甚至漲到數十萬元。而這些好酒多是被建築商買去『孝敬』開發商的。宴請開發商的飯局上盡是山珍海味,熊掌、犴鼻(駝鹿的鼻子)、北美鮑……飯後,建築商還會塞給開發商一沓厚厚的『心意』。感情溝通好了,開發商還有『規矩』。開工前,開發商只支付少量工程款,其他的都由建築商先墊付。建築商又會將承建樓盤層層轉包,每層轉包都有抽成。開發商直到將房子售出,纔會支付拖欠建築商的費用,建築商再償還轉包商,轉包商再償還包工頭。在猶如金字塔的鏈條中,塔底永遠是包工頭及農民工。一旦上面有一方的墊款到達極限,農民工就會直接受到影響。即便是拖欠工程款,『行規』也多半要求被欠錢者忍著。欠錢的往往會說:『我也沒錢啊,上面還欠我的呢。』
韓宏舜律師說,盡管近年來法律在不斷完善,但對建築業的監管一直不很到位。很多『行規』是建築市場多年來自發形成的風氣,比如開發商派監理看著建築商,建築商可以賄賂監理『管寬點』。雖然現在規定開發商在開工前要向行政機關繳納保證金,但『小小』的保證金僅能保護農民工的權益,根本不足以制約開發商和建築商的操作,更無法避免像王文襄與鍾益師的這種矛盾。
因此有人認為,鍾益師在處理債務糾紛時沒按『行規』走,而且一次又一次破壞『規矩』,這令王文襄忍無可忍,纔決定用『私下』的方式解決問題。
『老鍾是個守承諾的人,沒想到為了一個承諾連命都丟了。』桑雅萍告訴記者,鍾益師曾對公司1000多名農民工承諾過,絕不拖欠工錢。討回工錢那一天,桑雅萍歷歷在目。當接過拖欠了3年的工錢,很多農民工歡呼著,一位陳姓的老員工跑到鍾益師面前,哭著為他深深鞠了一躬。
法外特權的幻覺
在一些富豪的潛意識中,往往認為金錢能夠擺平一切,甚至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因此非常鍾情於法外特權。
除了房地產開發商這一身份,信恆董事長王文襄先後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中國經濟百名傑出人物』、『黑龍江省十大傑出創業明星』等榮譽稱號。在建築業人士眼中,他幾乎是一個傳奇。但與其上億身價和榮譽光環形成鮮明反差的是,這起案件犯罪形式之簡單、手段之殘忍、動機之『單純』,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王文襄社會地位之特殊,從司法程序就可看出慎之又慎。不僅每一步程序都要經人大組織同意,連采取強制措施都要上報,大大區別於普通人的司法程序。但從王文襄案的速破、速審、速判來看,無論是何種特殊身份,法律面前,王文襄和普通人無異。
然而,在此之前,社會對財力的迷信,使王文襄這樣一個光環加身的億萬富翁已經得到過太多。在一個可以不斷享有特權的圈子中,久而久之,王文襄便產生了法外特權幻覺。『錢不是問題,關鍵是能乾好。』這是王文襄對白鵬說過的話。他要讓鍾益師受到『教訓』,並相信接下來的一切都能用錢擺平。
韓宏舜認為,結合眾多類似案例可以看出,我國缺少以法制意識為基礎的規則意識。有錢人富了,想要用錢買到社會地位和榮譽稱號,從而能更方便地用違反法律的方式獲得利益,這也培植了他們法外行事的意識。
中國心理學法制心理專業委員會委員、省心理諮詢師協會副會長、黑龍江司法經管學院院長助理李洪吉分析案例時提出,在一些富豪的潛意識中,往往認為金錢能夠擺平一切,甚至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因此他們過於鍾情於法外特權。
最終,當這些一直用這種意識行事的人受到懲罰時纔醒悟過來:法外特權,其實只是一種幻覺而已。
『笑容溫暖』的背後……
王文襄曾是貧困學生眼中『笑容溫暖』的愛心企業家。如今,被他們看作榜樣和奮斗目標的王叔叔,正在等待法庭的生死判決。
就在本文即將截稿時,兩名即將踏上工作崗位的哈市某大學研究生找到了記者。他們都曾親手接過王文襄捐助的慈善基金。『笑容溫暖』,這是王文襄留給他們最為深刻的印象。如今,那個被他們看作榜樣和奮斗目標的王叔叔,正在等待法庭的生死判決。
5年前,北京建昊集團董事長袁寶璟僱凶殺人一案震驚企業界和法律界。這一全國首例億萬富豪僱凶殺人案之後短短幾年間,又有企業家重蹈覆轍。《2009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統計,去年,近百例企業家涉嫌刑事犯罪,其中7人獲死刑。他們都曾享有很高的榮譽,都曾積極參與愛心事業,年輕時大多白手起家,靠腳踏實地的努力爭取到顯赫的聲名。
1960年出生的王文襄曾只是一名司機。上世紀90年代房地產行業蕭條期,王文襄反其道而行之,靠借錢與一企業合作成功開發了一個小區,迅速掘得『第一桶金』。此後,他憑借開拓與冒險精神,『借雞生蛋』,在黑龍江省對民間資本從事房地產業政策放寬時投入相當一批項目建設,短短十幾年就將公司業務延伸到多個領域。在那樣一個年代,王文襄創造了一個平民神話。
韓宏舜指出,改革開放後,在政策推動下,一些像王文襄這樣具有冒險精神的人發了家,但在其奮斗過程中,由於市場並不完善,他們漸漸地學會運用『規則』,很快完成了資金積累。但富起來之後,他們中一些人的世界觀和價值觀並沒有同時得到提昇,『人上人』的感覺使他們在處理問題時往往一意孤行。
市心理學會會長王超分析認為,一些白手起家的企業家,往往由於年少奮斗時家境貧苦,從小不被社會尊重,久而久之就會在心裡積壓怨恨。在艱難的奮斗過程中,舊傷和新傷層層疊加,使他們的心理在重壓下非常脆弱。成功後,他們大多喜歡參與慈善事業,或許正是想放大自己善的一面,努力回避惡的一面。同時,他們再也容不得別人對自己的不尊重或背叛。
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的《大敗局》,被稱作『關於中國企業失敗的MBA式教案』。著作中通過案例揭示了中國企業大敗局背後的『失敗基因』:這些企業普遍缺乏道德感和人文關懷意識;普遍缺乏對規律和秩序的尊重;普遍缺乏系統的職業精神。一些企業家大都生活簡朴,不做一般暴發戶的擺闊嘴臉,為人真誠坦直,做事認真投入。他們是一群對自己、對部下和對企業負責的企業家,但他們對市場游戲規則十分漠然,對待競爭對手冷酷無情,兵行詭異,對社會和整個經濟秩序的均衡有序缺乏起碼的責任感,這種反差造成他們的個人道德與職業道德的分裂癥狀。
道德層面的缺失,暴露出法制的滯後。李洪吉補充,我們的社會應該盡快完善訴求表達機制,及時有效解決各種社會問題。這樣,每個個體纔能真正受到法律的保護,真正實現公平,而不是靠『特權』贏得『偏袒』。
王文襄的命運最終掌握在法官手裡。我們無法想象此時此刻,正等待生死判決的王文襄在思考什麼。但王文襄案所引起的深思,決不應該僅僅是嘲笑或輕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