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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每天16時30分至18時高峰時段交接班按拒載處罰
2010-07-07 06:46:33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節永志
東北網7月7日訊 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出租車管理處獲悉,全市《出租汽車交接班導向指示牌制作和使用管理規定》於日前公布。《規定》禁止全市所有營運出租車在16時30分至18時市民下班高峰時段交接班,在非交接班時段內懸掛交接班指示牌、遇乘客招手停車後以『交接班不順路』為由挑客的行為都將視為拒載。
為緩解市民下班高峰期間打車難的現狀,從本月1日起,市交通運輸局禁止全市出租車在每天16時30分至18時期間交接班,但仍有個別出租車司機在該時段以『要交班、不順路』等借口作為『擋箭牌』來挑揀乘客。
對此,《規定》明確要求,在非交接班時間段內懸掛交接班指示牌、遇乘客招手停車後以各種借口挑客的行為,都將視為拒載。司機在非交接班時段交接班的行為一經查實,出租車管理部門將按照《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中對拒載行為的處罰規定,對其處以從業資格證扣分及300至500元不等罰款的處罰。
責任編輯:隋洪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