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老張,這幾天咋沒看見你家的「小棉襖」?』鄰居的關心,讓家住植物園北側花卉小區的張偉有點不知所措。2日,看了哈市黎華小區3條藏獒咬傷6人的消息後,張偉連夜將自家的藏獒轉移到了平房區的農村親戚家寄養。與此同時,同住在該小區的陳老先生還像往常一樣,一早一晚溜彎時都沒忘帶根大拐杖,『狗太多了,有的大得嚇人,拿根棍子,也能壯壯膽兒。』
狗患種種,市民抱怨頗多,居民區內飼養大型獵犬,如藏獒、狼狗、雪橇犬等等,聞其聲,見其面,讓人心驚肉跳。新聞界有一句話: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纔是新聞。如今大狗傷人事件頻頻發生,狗咬人已經成了市民關注的大新聞。
現狀:『人類的好朋友』頻頻傷人
『我孫子就是被張偉家的大狗給嚇壞了,半夜總會睡著睡著就起來哭……』陳老先生說,前兩天,他在社區廣場上和老鄰居聊天,4歲的孫子和其他小伙伴在一起玩,這時,張偉家的藏獒突然躥了出來,把他孫子嚇得臉都白了。老陳在責怪自己沒照顧好孫子的同時,對張偉的道歉並不能接受。『你猜猜他說啥,他說他家狗跟我孫子鬧著玩呢。』對此,張偉的解釋是,『小棉襖』纔9個月,和小孩兒一樣,喜歡玩鬧。記者問他領這麼大的狗出來,為啥不拴狗帶?張偉脫口而出:『「小棉襖」是女生,非常乖,不咬人。』
不知道從何時起,哈爾濱的遛狗一族開始紮堆兒。小區綠地、社區廣場、帶狀公園、開放公園……只要是適合市民休閑的地方,都成了遛狗者趨之若鶩的場所。狗吠、狗屎、嚇人、咬人……人狗之間的矛盾似乎不可避免。
在開發區世紀廣場上,每天清晨四五點鍾,四五十條大小不同的狗在廣場上撒歡,在此晨練的市民不僅要留心腳下,還得處處躲著狗……
在道裡區安定街上,一早一晚總有人牽著狗在樓頂上跑,咚咚的聲音讓頂樓的居民鬧心不已……
在道裡區運華廣場小區,為抑制狗滿為患,該小區廣場草地上竟然被撒上了老鼠藥……
在道外區景陽休閑廣場,為阻止狗販子聚集,竟然有人從樓上往下潑髒水……
據了解,今年5月份,哈市有1266人被狗咬傷,創歷年同期之最,比去年同期上昇了5%。6月份,平均每天大約有40位市民因被狗咬傷到哈市疾控中心注射疫苗……相關人員表示,哈市實際被狗咬傷的人數要高於這個數字,因為有些人認為沒被咬出血就不用注射疫苗。
養狗者的愛:它是我的孩子我的伴兒
對於養狗人來說,狗就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是不可或缺的。
文政街上的王玉茹一家兩口人養了兩條狗,一個被稱為兒子,一個被稱為姑娘。說起和狗的感情,王女士說狗比自己女兒還親,女兒天天上班,而且也不在一起住,這兩條狗就是自己的精神寄托。每天遛狗,不僅能鍛煉身體,還能結識不少愛狗人士,晚年生活也變得充實了許多。
和王玉茹不同,張偉養藏獒是因為他覺得『小狗是兔子,大狗纔是狗。』張偉說:『我沒孩子,養個大狗,自己也有了個伴兒。』
受害者的恨:它是吃人老虎是禍害
提起7月1日被藏獒撲倒咬傷的事,躺在醫院的唐曉明仍心頭一緊。雙腳、左小腿、右大腿、手臂、背部均包紮著厚厚的紗布的唐曉明說:『它們將我撲倒後,使勁撕咬,我掙紮著爬起來,又被撲倒,又是一通咬。』『別提了,這哪是狗,明明是山裡跑出來的老虎。』陪護的家屬對記者說,『本來在小區裡走得好好的,沒想到卻被大狗咬成這樣。』
據了解,2007年,哈市發生惡犬傷人事件為3.01萬起,2008年昇至3.2萬起,去年則達到了3.4萬起。今年一季度已出現0.8萬餘起,呈明顯的增長趨勢。在被咬傷的患者中,年齡最小的不到1歲。遭狗襲擊的市民,輕則被小狗咬破皮膚從而留下牙痕,重則被大型犬從腦門傷到下巴,傷口縫了50多針。值得一提的是,哈市疾控中心接診被大型犬咬傷的人數已佔到門診量的10%。
在哈爾濱,大狗傷人事件時有發生,本報就曾多次報道:去年6月中旬,走在路上的老人韓守用,在道外區南工業頭道街被一條疑似藏獒的大狗咬掉了耳朵……
去年8月24日,家住香坊區的張女士散步時,被撲向自己的兩條大狗嚇得轉身就跑,結果被狗繩絆倒,磕掉了一顆門牙……
去年10月20日,雙城市12歲的女孩陽陽被鄰居家的一條大狗一頓狂咬,大腿被咬掉兩大塊肉,住院半年之久……
2007年7月初,在南崗區文革小區樓下8人被3條藏獒咬傷,其中4人年齡在76歲以上……
說法:狗咬人是人之過
劉連香是幸運的,養了一條狗,讓兒子快樂地成長;韓守用是不幸的,遇到一條狗,讓自己沒了一只耳朵。我們知道,城區內禁養大型犬,是一個明文規定,更是一個基本生活常識。
養藏獒的張偉當然知道,自己即使繼續養大狗,如果不惹禍,也不會有什麼麻煩。這樣的僥幸心理,足以支橕他繼續飼養標榜自己財富的大狗。在哈爾濱像他這樣心存僥幸的人多得是。哈市市民劉建軍說,靠哈市公安局犬類管理所的10個人管住哈市近10萬條狗,顯然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張偉知道,即使新版《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中增加了對養狗人行為規范的條款,只要自己的『小棉襖』不咬人,那樣的法令就像一些單位門前的石獅子一樣,看著嚇人,其實沒用。
不幸的韓守用老人心裡也明白,咬人的是狗,但當法規失去了對狗管理的約束力,除了剝奪『咬是本性』肇事狗的生命,對狗主人的責任追究不該停留在僅僅掏點醫藥費層面上,因為狗更像狗主人放出去的『凶器』。
這麼說吧,狗咬人,首當其衝是人的過錯。比如說,外國人也在城裡養狗,為啥狗咬人的新聞不那麼多?讓我們翻翻資料:
美國:制定『三吠』原則
美國法律『管犬治犬』之嚴可以從著名的『三吠』原則中得到體現:在居民區內,犬吠超過三聲,狗主人就要受到相關法律的懲罰。在美國,所有的狗都有正式『戶口』和『學歷』,狗俱樂部遍布全國各地,絕大多數的狗都在這裡度過『幼年時代』,即學習與人相處和接受相關的技能訓練。因為都受過良好的教育,人們很少能看到野性十足的狗。美國絕大多數城市的法律規定:除非在自家院子裡,狗在其他地方都要系上皮帶或鏈條。在美國,許多地方都豎有明顯的標志牌,牌子的圖標及文字提醒人們在遛狗時要及時處理狗屎。
加拿大:必須給狗拴鏈
養犬需到市政廳登記注冊、領取牌照。犬類出門,必須帶上鏈條和糞便塑料袋;凶猛的犬類必須戴皮口罩,以免傷人。警察如發現犬類未帶鏈條或隨地大小便,將對主人處以80加元(折合人民幣近500元)的罰款。
新加坡:養大狗需買保險
樣狗需年年為其換項圈;飼養大狗需要買保險,一年在10萬新元(折合人民幣近45萬元)左右;狗的身高須在40厘米以下,體重不得超過10公斤;出門遛狗,不給狗拴鏈子,不隨時清理狗糞狗尿,將被罰款500新元(折合人民幣2200多元);養狗擾民,將被吊銷牌照。
德國:想養狗通過考核纔行
想養狗的人通常會到收容所去收養,欲領養者需通過考核,包括領養動機、是否有經驗、家居空間、經濟狀況等,通過審核者還需簽署自願隨時接受追蹤及審查的法律文件。
聲音:養狗無罪傷人應懲
自己不養狗但不反對他人養狗的哈爾濱理工大學教授肖利哲教授說,養狗是市民的權利,但別忘了權利的背後還有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對於法規允許養,而且取得狗證的寵物狗,狗主人要切實做到養和管兼顧;對於法規禁養的大型犬,尤其是頻頻傷人的藏獒,不能任由其橫行居民區,在嚴懲肇事狗的同時,必須讓狗主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否則,藏獒傷人,不僅傷了大多數不養狗市民的心,還會讓一部分守規矩的養狗人,因看不到『紅燈』而松開了遛狗的牽繩。
采訪中,養雪橇犬的劉連香說:『關上門,在屋裡,狗可以盡情撒歡。但出了門,雖然捨不得給它套上狗繩,但狗畢竟是狗,不能因為心疼它,而傷到別人。』
編後:
狗咬不咬人還得看主人
按照動物的天性,世上或許就沒有一定不咬人的狗,狗咬不咬人還得看主人如何『教育』。在國外一些城市,居民對寵物的熱情不比國人低,養狗的數量也不比咱們少,但狗並沒有成為居民的威脅,也沒有『狗患』這樣的城市頑疾。如果說,每一條惡犬背後都有一位不負責的主人,那麼,每一次狗禍背後都有執法缺位的影子。可見,『狗患』仍需人來治。
城市『狗患』其實是『人患』,治『狗患』,須先治人,只有建立起嚴密、嚴格的制度和法律體系,讓狗主人在任何時候都必須為惡犬行凶而付出高額的代價,纔能促進文明養狗的社會氛圍的形成。話說回來,如果每次發生惡犬行凶事件後,我們僅僅是譴責養狗人的素質低下是不全面也不透徹的,如果一個城市的居民每次走出家門時,都要擔心是否踩到狗屎,甚至害怕遭遇惡狗襲擊,那麼和諧社會從何談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