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4日訊 13日,記者從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為理順物業管理體制,完善物業運行機制,全面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強化物業屬地區域管理推進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見》即日起出臺並實施。《意見》規定,今後哈爾濱市將對物業實行屬地區域管理,並將建成由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組成的三級管理體系,實現全市物業管理的全覆蓋。
區政府對轄區物業負總責
根據《意見》,各區政府將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負總責,成立相關機構。市政府賦予各區物業主管部門14項物業管理職權:負責貫徹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駐區物業服務企業備案工作;駐區物業服務企業的日常指導和監管工作;住宅物業項目招投標備案和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審批工作;劃分物業管理區域;監督物業管理用房的配置和使用;物業承接驗收備案工作;業主大會、業主委員備案工作;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指導和監督工作;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采集、認定和信用等級初評工作;召集區聯席會議;協助市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做好本轄區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工作;物業管理糾紛調處和信訪投訴處理工作;參與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社會評審工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職權。
街道辦組織召開業主大會
街道辦事處將行使8項物業管理職權:負責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選舉、備案工作;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日常指導、監督工作;落實本轄區未實施物業管理居住區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區物業主管部門做好物業服務企業日常監管、物業管理區域劃分、物業承接驗收備案,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采集、認定和信用等級初評等工作;召開聯席會議,調處物業管理矛盾糾紛;組織開展本轄區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工作;協調社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相互之間的關系;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職權。
物業『棄管』社區居委會將『接手』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社區居民委員會也被賦予了7項物業管理職權:負責配合街道辦事處做好物業服務企業日常監管、物業管理區域劃分、企業信用信息采集認定等工作;協助街道辦事處組織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工作,對暫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居住區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日常指導、監督工作;協助街道辦事處落實未實施物業管理居住區的管理服務,提供衛生保潔、公共秩序維護、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修、二次加壓供水等基礎性服務;協助街道辦事處開展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工作;促進社區建設與物業管理協調發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職權。
全市物業收費標准將調整
據了解,哈爾濱市已將老城區舊住宅改造納入城市發展規劃,力爭通過危房棚戶區改造、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方式,用3至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市老城區舊住宅改造工作,並逐步向標准化物業管理過渡。鑒於哈爾濱市目前物業收費標准嚴重偏低、各項費用大幅增長、難以支橕物業運行的實際,哈爾濱市將按照『質價相符、平等協商、保證基本運行成本』的原則,對全市物業收費標准進行重新測算,進而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
市領導王世華、姚建亭、解應龍出席了昨天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