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4日訊 哈市市民王女士和家人打車時,先是遭遇出租車司機不情願拉乘,然後又被出租車司機強行拽下車。13日,哈爾濱市交通局出租車管理處在調查後,認定此事為拒載行為,屬於野蠻服務事故。
據王女士講,3日11時30分許,她和姐姐、姐夫在南崗區南通大街附近打車,欲前往上夾樹街。此時,車牌號為黑ATC708的出租車停在他們面前,發現是3個人打車後並不願意拉乘,但是王女士的姐夫已經率先拉開車門坐在車內。起車後,出租車司機見王女士的姐夫關門力度大,就數落道:『你怎麼不輕點關門呢?20多萬的車呢,這麼大歲數心眼兒咋不正呢……』王女士三人與司機吵了起來。
當車行至承德街與一曼街交口的時候,司機突然將車停下,下車後繞到副駕駛位置上,拽著王女士姐夫的衣領把他從車內拉了出來。為防止進一步衝突,王女士撥打了報警電話,民警趕到後將他們帶到了派出所。王女士要求司機道歉,但司機拒絕,並拿出一疊5元、10元的零錢在王女士眼前邊晃邊說:『我有的是錢,你們可以隨便去告。』
6日,王女士向將此事投訴至哈市出租車管理處。經調查後,出租車管理處於13日認定此事為拒載行為、野蠻服務事故。哈市出租車管理處副處長冀智表示,根據《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規定,乘客招手後停車不載客,待租燈亮不載客,無故中斷服務、未將乘客送到目的地等三種行為可視為拒載。這起事故中,駕駛員未將乘客送達目的地,而且在拒載未果後將乘客強行拉下車,到出租車管理處接受調查時也拒不配合。目前,出租車管理處正在進一步處理此事。冀智表示,這不僅是拒載的問題,而且是一起野蠻服務事故,出租車管理處一定嚴肅處理,給乘客及市民一個滿意的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