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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僱凶錯殺案』開庭 3名被告人當庭全都翻供
2010-07-17 09:53:3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馬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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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17日訊 因為經濟糾紛,大慶市民董文學為報復泄憤,僱傭潘榮華、張永勝,欲槍殺符某。潘、張將大慶市直機關某單位紀委書記王某誤認為符某,將其槍殺。2010年 7月 13日,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檢方在指控被告人董文學犯有故意殺人罪外,還指控其犯有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包庇罪和交通肇事罪。另外兩名被告人被指控犯有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罪。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未當場宣判。

  2009年6月26日8時14分許,大慶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大慶市高新區沿湖城小區瀚林灣某住宅樓車庫門前,有一男子受傷,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勘查現場,警方發現傷者頭部中彈。傷者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經查,被害人王某是該樓居民,是大慶市直機關某單位紀委書記。當天8時許,王某下樓准備上班,從車庫倒車至庫門前時,在車內遭槍殺。此案一度因為凶手錯殺某單位紀委書記,成為坊間議論、猜測的話題,直到案件偵破,質疑聲也不絕於耳,各種版本的傳言不脛而走。在重重壓力之下,大慶警方經過72個小時的縝密偵查,快速將涉及此案的3名嫌疑人擒獲。

  13日9時,在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現場,法官、檢察官、刑偵民警以及涉案人員家屬、媒體記者等近200人參加了旁聽。出庭支持公訴的大慶市檢察院檢察官首先宣讀了起訴書。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董文學與通過朋友介紹、來他處找工作的潘榮華相識,一次閑聊時,潘榮華問董文學有沒有要賬、平事之類的『好事』做,董文學說,有個領導被朋友騙了不少錢,領導同意出20萬元『做』了他。隨後,二人達成協議,董文學給潘榮華在大慶市租住一處樓房居住,並讓其進行長達一個多月的踩點、認人。一天,潘榮華帶上董文學提供的一把仿制手槍和尖刀,行刺『目標』符某沒成功後,又找到獄友張永勝,以每天200元錢租他的轎車,並讓張永勝負責『盯』符某。

  2009年6月26日,張永勝與潘榮華駕車早早來到案發現場,潘榮華下車坐在樓前垃圾箱旁等待『目標』出現,結果錯將走出家門上班的受害人誤認為是符某,衝上去迎面向開車至車庫門口的受害人開了一槍,怕受害人不死,他又補了一槍。作完案後,潘榮華跑到等候在附近的張永勝的車裡,二人倉皇逃跑。董文學給了潘榮華6萬元錢,潘榮華分給張永勝3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董文學僱凶殺人,犯了故意殺人罪,潘榮華為了得到20萬元,開槍殺人,同樣犯有故意殺人罪,二人為主犯;被告人張永勝參與了犯罪,犯有故意傷害罪,系從犯。而且,被告人董文學犯有數罪,潘榮華、張永勝出獄後5 年內又犯罪,是累犯。

  檢方的起訴書中,還指控被告人董文學犯有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包庇罪和交通肇事罪。

  檢方宣讀完起訴書後,3名被告人當庭全都翻供,表示『有異議』。董文學說,他沒有讓潘榮華和張永勝殺害符某,他和符某沒有矛盾,只是反感,而且好長時間了。是潘榮華問『有沒有啥好事做』,他纔想起報復,就想讓潘榮華紮符某兩刀,讓符某住院就行。

  被告人潘榮華則說,當時他去傷害『目標』時,剛動手,就看見有個和他穿著一樣的人率先開槍了,他就跑了。而被告人張永勝辯稱,他根本不知道潘榮華殺『目標』,就為了掙每天租車的200元錢,他幾次跟蹤尋找符某,可一次也沒正面看過符某長啥樣,有幾次潘榮華追問跟蹤尋找情況,他就撒謊說看到了。法庭經過舉證、質證、法庭辯論以及被告人最後陳述,歷時7個小時,結束了第一次庭審。

  對於被告人的種種說辭,公訴人和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給予了回擊。認為通過書證、物證等,可以印證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3名被告人的庭上供述不成立。

  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介紹,受害人被錯殺後,給其家人帶來了滅頂之災,他的母親患上了嚴重的抑郁癥,每天怔怔地在窗口眺望兒子歸來;受害者的父親是一名老司法乾警,身體也一下子垮了;受害者的妻子聞聽丈夫遇害,先後昏倒20多次,而且嚴重失眠,每天靠吃安眠藥纔能休息;受害者的女兒至今沒法安心學習,被迫輟學,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稱,他代表受害者家人,求法院嚴懲凶手,以告慰受害者。

責任編輯: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