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4日訊 省衛生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8月1日起,省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使用集中采購目錄內的藥品,必須通過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完成。9月1日開始,所有非省藥品集中采購中標藥品必須全部退出黑龍江省醫療衛生機構。
9月1日以後醫療機構
不得使用未中標藥品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醫療機構從今年8月1日起,須全部經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網上采購藥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除特殊藥品外,不得擅自組織藥品采購。集中采購藥品的零售價格要嚴格按省物價局核定的價格執行。醫療機構使用網上集中采購藥品替換原自行采購藥品過渡期為一個月。過渡期間,高於中標價格的藥品按中標價執行,低於中標價格的維持現行價。9月1日以後,醫療機構不得使用未中標藥品。
推行藥品用量動態監測
超長預警和處方點評等
通知指出,醫療機構必須按采購合同注明的品種、數量、價格和供貨渠道采購藥品。同時,各級醫療機構須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處方開具和藥品使用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全省藥品集中采購為契機,推行醫療機構藥品用量動態監測、超長預警和處方點評等制度,嚴禁醫務人員開大方、濫用藥等不良行為,保障患者用藥安全。
據悉,目前,黑龍江省集中采購藥品已正式掛網,采購平臺交易系統也已順利啟動運行。省衛生廳近期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對各市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進度緩慢的將給予全省通報。
●新聞鏈接
集中采購降低藥價
為降低藥價,減輕群眾用藥負擔,去年,省衛生、物價、財政、藥監、工商及省糾風辦等9部門聯合制定了《關於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實施意見》,並由9部門密切配合,在省政府采購中心搭建藥品集中采購網絡平臺。對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藥品,實行公開招標、網上競價、集中議價和直接掛網(包括直接執行政府定價)采購。
實施意見要求,為減少藥品流通環節,藥品集中采購由批發企業投標改為藥品生產企業直接投標(進口藥品可由國內總代理或一級代理商投標)或由生產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企業生產的藥品的經銷企業投標。由生產企業或委托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藥品經營企業向醫療機構直接配送,原則上只允許委托一次。入圍藥品企業和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履行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