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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縣鎮東鄉政府。東北網記者 張強 攝 |
東北網7月27日訊(記者 張強)『鄉政府管我們村民借房照貸款,說好一年後就還,可十多年過去了也沒還,這算是什麼事兒?鄉政府還講不講誠信?我死後這房子能不能留給兒子還不一定呢!』黑龍江省巴彥縣鎮東鄉榮興村多位村民向記者反映,1998年末,當地鄉政府以鄉裡貸款為由向他們借房產證,至今已經過了12年,村民們雖多次到鄉裡討要,但房產證卻始終要不回來。
26日,記者來到了黑龍江省巴彥縣鎮東鄉榮興村。村民石井福告訴記者,1998年11月份,榮興村書記黃文生與原鎮東鄉經管站站長陳繼賢等三、四人一起來到他家,稱鄉裡要借房產證貸款,並承諾一年之後就會歸還。『我們都是一個村的,礙於村書記的面子,又聽說過鄉領導也向其他村民借過房產證的事,我就把自家的房產證借出去了。』石井福說,如果知道這麼多年都拿不回來房證,當初說啥也不會往外借的。
1999年,石井福向村書記討要房產證時,意外發現房產證被抵押在鄉信用社裡。通過多方打聽,石井福纔知道,鎮東鄉政府共向周圍5個村子的村民借了房產證,貸款金額達60餘萬。『鄉政府貸出這錢乾啥去了村民們都不知道,也不知道鄉政府的還款計劃,更不知道啥時候能還我們房產證。』
從1998年借出房產證至今這12年間,石井福多次找村書記黃文生及經管站站長陳繼賢討要房產證,往返鄉政府也無數次了,但每次都被告知『再等等,馬上就給你們發回去』等推脫話語。
面對記者的采訪,石井福老淚縱橫。『我今年67歲了,當年他們管我借房證的時候,我孫子剛剛出生,現在孫子都已經13歲了。我最大的願望就是在活著的時候把房產證要回來,要不這房子能不能留給兒子還不一定。如果再要不回來這個房產證,我死了都不能閉眼啊。』石井福說,當時鄉領導在他們村一共借了10本房產證,只有1戶村民後來通過其他渠道把證要了回去,其餘9戶這麼多年來一直都在找。
鎮東鄉原興利村孫洪亮屯村民王海榮告訴記者,1997年,屯大隊書記王欣、大隊會計董孝義及鄉經管站站長陳繼賢來到自己家,王欣以屯貸款要還錢為由向王海榮借房產證,並承諾一年後就會歸還,於是王海榮及同村的其他6戶居民將房產證一起借給了鄉領導。時隔一年,王海榮和其他居民向屯書記討要房產證時,卻被告知證件已經抵押在了鄉信用社。起初王海榮也沒有在意,直到種地、養牛無法貸款時他纔意識到房產證的重要性,這些年來王海榮曾多次找過鄉及村領導,但鄉領導始終以『等等』、『過了節馬上給』等理由搪塞推脫。
『我們聽說每個磚房能貸1萬多元錢,所以當時鄉領導借的都是新蓋磚房的房產證。來的都是村裡和鄉裡的領導,我們從來都沒想過他們只借不還。現在就是擔心如果當時的領導都不在了,都我們這房產證都沒地方要去。』王海榮說。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除了榮興村與原興利村外,鄉政府還向原永安村、原繁榮村及原鎮東村村民借過房產證,共涉及60多戶村民,貸款60餘萬。如今此事已經過去12年,鎮東鄉領導已經換了好幾屆,但房產證卻始終沒有還給村民。
針對此事,記者采訪了鎮東鄉政府,但鄉政府領導都不在。27日,鎮東鄉政府向東北網發來此事的情況說明。他們認為,村民要求將借出的房照退回去是合情合理的,但由於目前鄉村經濟薄弱,根本無力償還銀行貸款,取回用於抵押的房照十分困難。為了更好地解決農戶反映的問題,經鄉黨委、鄉政府與村委會共同研究決定,由鄉政府出面,在最短的時間內協調縣信用聯社。鄉政府和村委會的集體房產證正在辦理當中。用鄉政府或村委會的集體房產抵換農戶用於抵押的房照,從而徹底化解此類矛盾。積極協調各方面資金,用於化解債務,使農戶房照問題得到徹底解決。但針對『用村民的房產證貸款後,資金流向哪裡』、『最短、最快解決此事的期限是多久』等問題,說明中並沒有明確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