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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政府『借用』 60戶村民房產證抵押貸款12年未還
2010-07-28 13:31:5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左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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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28日訊 近日,記者接到哈市巴彥縣鎮東鄉榮興村多位村民反映,1998年秋,當地鄉政府以鄉裡貸款為由向其村的10戶村民借房產證,至今已經過了12年,村民們曾多次前往鄉裡討要,但房產證卻石沈大海。

  26日,記者來到了哈市巴彥縣鎮東鄉見到了白發蒼蒼的石井福老人。石井福今年67歲,據他介紹,1998年11月,榮興村屯書記黃文生與原鎮東鄉經管站站長陳繼賢等三四人一起來到他家借房產證,並承諾一年之後就會償還,因為當時很多鄉裡的領導都在場,並且石大爺知道鄉領導也曾向同村的多位村民借過房產證,所以他就沒有詳問。但一年後,石大爺向屯書記黃文生討要房產證時卻發現房產證被壓在了鄉信用社裡,石大爺通過多方打聽得知,鎮東鄉政府共向周圍5個村子的村民借了房產證,貸款金額達60餘萬。12年間,石大爺曾多次找過屯書記黃文生及陳繼賢,往返鄉政府十餘次討要房產證,但每次都被告知,再等等,馬上就給你們發回去。『我們村一共借了10份房產證,只有一戶通過特殊關系要了回去,其餘9戶這麼多年來一直都在要,當年借證的時候我孫子剛出生,現在孫子已經13歲了,如果再要不回來房產證我死了都不能閉眼。』石大爺說。

  鎮東鄉原興利村孫洪亮屯的村民王海榮告訴記者,1997年,屯大隊書記王欣、大隊會計董孝義及鄉經管站站長陳繼賢來到自己家,王欣以屯貸款要還錢為由向王海榮借房產證,並承諾一年後就會歸還,於是王海榮及同村的其他6戶居民將房產證一起借給了鄉領導。時隔一年,王海榮和其他居民討要房產證時,卻被告知證件已經抵押在鄉信用社。起初王海榮也沒有在意,直到種地、養牛無法貸款時他纔意識到房產證的重要性,這些年來王海榮曾多次找過鄉及村領導,但鄉領導始終以『等等,過了節馬上給』搪塞推脫。王海榮說:『據說每個磚房能貸1萬多元錢,所以當時鄉領導借的都是新蓋磚房的房產證,因為來的都是村裡和鄉裡的領導,所以我們從來都沒想過讓領導打借條,現在我們不僅不知道房產證什麼時候能還,還害怕萬一領導不在了,都沒有地方要證去。』

  記者了解到,除了榮興村與原興利村外,鄉政府還向原永安村、原繁榮村及原鎮東村村民借過房產證,共涉及60多戶村民,貸款60餘萬。如今12年已經過去,鄉領導已經換了幾屆,但房產證卻始終杳無音訊。

  27日,記者聯系到了鄉政府的有關負責人,據該負責人介紹,1998年11月,陳繼賢確實曾到榮幸村向村民石井福、李國等10戶借房產證。當時說是給鄉政府貸款做抵押,使用期為一年,承諾1999年末就將房產證歸還。但由於近年來鄉村經濟薄弱,根本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所以一直也沒有取回抵押的房產證。『用鄉政府或村委會的集體房產抵換農戶用於抵押的房照,從而盡快解決問題幫農民要回房產證』該負責人說。但當記者問及何時能用集體房產換回農民的房產證時,負責人卻表示,鄉政府和村委會的集體房產證還在辦理當中,具體還證時間還不能確定。

責任編輯: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