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8日訊 記者近日從哈爾濱市相關部門獲悉,今年哈市將重點推進五項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其中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轉讓及租賃,市政公共設施的戶外廣告,停車場經營權等。
哈市監察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認真做好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具有公車轉讓、公交候車亭廣告設置、停車場經營等權力的市直各單位,凡屬於法律法規許可,具有經營效益,人民群眾比較關注,易於滋生違法違紀違規問題的公共資源項目,都要以公開交易方式進行市場化配置,防止公共利益受到損害和腐敗問題的發生。
《通知》要求,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所得的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切實防止將資金收益部門化、福利化。要把推進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作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重點檢查是否有應實行而沒有實行市場化配置的項目,實施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規,交易過程是否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守信,收益處置是否符合財政制度要求,以及配置效果是否得到群眾認可等。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主管(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公共利益的,應當依法處罰。對違反法律法規,從中牟取私利,造成公共利益及國有資產損失的,要追究紀律責任,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以下五項公共資源將市場化配置
一是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轉讓及租賃。主要包括房產轉讓、公車轉讓、資產經營使用權租賃等。
二是市政公共設施的戶外廣告設置。主要包括道路、廣場、綠地公園、水域,車站、機場,人行天橋、地下人行道、公交候車亭、站牌等戶外廣告設置權。
三是特許經營權。主要包括公路客運、公交線路、出租小汽車營運牌照等特許經營權。
四是依附於城市市政公用設施所從事的項目經營權。主要包括機動車道佔道停車場、人行道佔道停車場、路外以及政府享有產權的自用停車場經營權。
五是執紀執法部門罰沒物品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