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8日訊(王慧東記者岳雲雪) 哈爾濱駕駛員張維奇因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在交警隊對處理事故交警拳腳相加的囂張行為被媒體曝光後,被網民稱為『史上最牛醉酒司機』。今日,哈爾濱道裡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當庭審判:張維奇犯妨害公務罪,性質、情節惡劣,應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酒勁上湧暴打交警
4月3日20時47分,交警顧鄉大隊接到110指令,轄區哈藥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指令後,該大隊民警劉銳趕赴現場執法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黑A58G00的長城牌吉普車追尾一輛奔馳牌商務車,奔馳牌商務車駕駛人指認黑A58G00號吉普車駕駛人張維奇有酒駕嫌疑,當事雙方被帶回顧鄉交警大隊。回到大隊後事故當事人張維奇拒不配合調查取證工作,謾罵辦案民警劉銳,在辦案民警提出要為事故當事人張維奇檢測酒精含量後,當事人張維奇惱羞成怒將交警推出辦公室門外,並對交警大打出手。交警劉銳始終保持克制並盡量勸導張維奇住手,張維奇不但不聽勸解,反而毆打得更凶。在將交警打倒躺地後,張維奇仍不罷休,多次用腳用力踢打交警劉銳頭部,並將交警拉起後再打倒。
隨後,張維奇准備逃脫,被阻攔,進而瘋狂地抓起滅火器箱要砸向交警,被在場人員制止。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纔制止了張維奇繼續施暴。整個毆打過程持續了近12分鍾。致使劉銳身體多處受傷,現在醫院治療。事後,警方對張維奇進行強制血液內酒精含量檢測,結果顯示,打人者張維奇血液內酒精含量高達21mg/100ml,超出醉酒臨界值近3倍,屬於嚴重醉酒駕車。4月4日張維奇被顧鄉大隊做出行政拘留15日、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處罰。4月6日道裡分局給予其刑事拘留。
嚴懲罪犯維護法律嚴肅
因為案件發生在公安機關,被傷害交警身著制式警服,正在履行職務時被暴力傷害,被告人張維奇的暴力行徑不僅是對一名人民警察的傷害,也是對公安機關威信和尊嚴的損害,更是對法律的踐踏,為了伸張正義、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庭審期間,代理人代表當事交警放棄了民事賠償訴訟,要求法院從嚴懲處罪犯。法庭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審理,當庭宣判審判結果:本案被告人張維奇在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法律法規,在公安人員依法取締違法行為時以暴力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根椐本案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程度,進行酌情從重處罰,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被告人張維奇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