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3日訊 記者22日從市城管局獲悉,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近日發出《關於清理整頓佔用城市道路設施的通告》,20日起有關部門將清理整頓哈市城市規劃區域范圍內(不含呼蘭區、阿城區)佔用城市道路設施。《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佔道設施所有人或使用人進行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的將強拆。
據了解,本次清理整頓行動將對未經審批或棄用的佔用城市道路的杆體、水果攤、亭(房)等各類設施,臨街商家門前、窗下及周邊堆放的各類物品,佔用城市道路設置的宣傳舞臺、氣模、棚傘、地樁等設施,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從事生產、經營等各類行為,佔用城市道路堆放塑鋼窗、鐵制品、磚瓦砂石等物品物料進行清理整頓。
據悉,佔用城市道路設計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自行清理拆除。逾期未清理和拆除的,由市、區城市管理部門與城管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強制清理和拆除,並按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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