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8日訊 (王慧東 記者 岳雲雪)機動車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辦法已經推廣一周,據哈爾濱市交管局統計,使用自行協商處理的輕微交通事故由20%上昇到30%,哈市每天發生的輕微交通事故中,選擇快速處理的車主僅佔3成多,使用效果並不明顯。
目前使用此辦法的車主不多,其中一個原因是多數駕駛員對輕微事故快速處理辦法不盡了解。據了解,僅顧鄉大隊轄區每天平均發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輕微交通事故就有30起左右,其中有1/3會使用輕微事故快速處理辦法來進行處理,而這1/3的輕微交通事故同樣也是在交警的指導下完成的。一般情況下,在接到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之後,事故民警首先會向報案人了解相關情況,如果符合輕微事故快速處理程序規定的,或到現場或通過電話指導當事雙方完成簡易程序快速處理。但據交警顧鄉大隊事故科科長劉凱介紹,目前哈市駕駛員潛意識裡還沒有養成輕微事故『私了』的習慣,對相關『私了』操作程序也不了解,所以在道路上發生事故後,不論輕重與否,也不管堵車與否,已經養成了第一時間打電話給交警的習慣,之後聽從交警電話引導(或堅持等交警來現場),還是擔心後續的處理和理賠,覺得總是有個交警在現場看過比較好。
另一個問題就是『責任難分清』『理賠難』成推行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主要障礙。8日10時45分,道裡區透籠街與石頭道街交叉路口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道裡大隊接到出警電話,記者與事故處理民警一起來到現場,在現場可以明顯的看出事故成因,一輛微型面包車左轉時,因為轉向不足車輛右前方蹭到了前面出租車的保險杠上,車損幾乎僅在百元左右,可是雙方當事人為誰對誰錯爭論了近十分鍾,直到交警趕到現場進行勘察,確定了由後車負全責,纔拆除了現場,正是因為這麼一起小事故,導致該路段堵車近二十分鍾。
據事故處理民警介紹,類似於這種情況的交通事故,完全符合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的規定,操作起來也很簡單。而這種每天都會發生多起的小事故,多數當事雙方往往因為在責任上爭論,而導致事故不能進行快速處理。
在調查中,記者還了解到,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使用快速處理辦法,只要雙方當事人,持雙方登記簽名的《黑龍江省機動車互碰輕微交通事故記錄書》,或者當事人自行填寫協議書(注明時間、地點、車輛信息、標明事故責任(同等、無責、全責)等內容),向各自保險公司報案後即可進行相應理賠,減少了當事雙方往返於交警部門、保險公司、修理部門、評估機構等單位所耗費的精力和時間,辦理手續簡單。但據很多駕駛員反應,在使用輕微快速處理程序理賠過程中,還有個別保險公司,直接或者變向設置各種程序,給使用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程序的當事人理賠增加了難度和障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和限制了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的使用和推廣。
據交警部門介紹,快速處理其實很簡單,共有5個步驟:
1、當事人雙方互驗駕駛證、行駛證及保險證,確認發生的交通事故符合自行協商處理條件;
2、當事人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可以用手機拍)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
3、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4、當即向各自保險公司報案;
5、雙方自行協商並填寫《黑龍江省機動車互碰輕微交通事故記錄書》,即可直接到承保保險公司進行理賠。(《黑龍江省機動車互碰輕微交通事故記錄書》:駕駛員可以通過東北網下載,或者到交警部門服務窗口免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