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政乾〔2010〕12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政府決定,任命:
王黎明同志為市民政局副局長(列王寶庫前);
洪綺同志為市社會救助局局長(副局級);
王鐵同志為市勞動仲裁院院長(副局級,試用期1年);
遲克捷同志為市衛生局巡視員;
張晶同志為市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試用期1年);
楊光同志為市農業科學院副院長(副局級,試用期1年)。
免去:
朱守東同志市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王強同志市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職務。
特此通知。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日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