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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80後』母親因小孩打架互毆致傷鬧上法庭
2010-10-12 10:12:36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賈晉璇 劉旭
東北網10月12日訊 小孩打鬧本是常事,可兩個『80後』母親卻因此結了梁子。倆媽見面,你一言我一語,本想討個說法,沒想到互不相讓廝打起來,以致一人因傷入院。出院後,傷者將打人者告上了法庭。
阿城區村民王某和李某均是『80後』母親,兩人的孩子同歲,平時常在一起玩耍。今年初,王某的兒子小亮(化名)在雪堆裡玩,被李某之子小剛(化名)絆倒,兩個孩子因此打了起來。當晚,王某聽說兒子的『遭遇』後,帶著小亮到李某家討說法。可李某卻說你家小孩被打是『沒本事』,始終不讓小剛道歉。王某、李某話不投機,越吵越激動,遂發生廝打。撕扯中,王某將李某的衣服撕破,身體多處打傷。聞訊趕到的民警在調查後,對兩人各處行政罰款300元。隨後,李某到醫院治療。經診斷,李某臉部、胸部等多處外傷。出院後,李某將王某告上法庭。
阿城區法院認為,王某將李某打傷,其行為侵害了李某的健康權,王某應承擔主要民事責任。李某雖是傷者,但在此糾紛中也有一定過錯,李某應承擔此糾紛的次要責任。據此,法院判決,王某賠償李某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共計1100元。判決後,王某認為李某的傷為事後自殘栽贓,惡意訛詐,遂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
市法院認為,王某、李某因自家孩子打架發生糾紛,不能互讓互諒協商解決,導致發生口角乃至廝打,故雙方均存在不同程度過錯。且有在場目擊者證實二人發生廝打的事實。據此,市法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