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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芬河市政府欠一民企5千多萬工程款 還款卻一拖再拖
2010-10-13 11:29:1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畢詩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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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法院查封的工地上,工人們正在施工。


  東北網10月13日訊 2010年9月27日清晨,記者一行二人來到位於黑龍江省東南部與俄羅斯濱海邊疆區接壤的口岸小城綏芬河,秋日的晨光從街道兩邊的樹叢中透過照在乾淨的街道上,街道上車流稀疏,給這座城市平添了些許冷寂。秋風冷傲而有詩意,就像海明威的短句,而我們的采訪工作要瑣碎與復雜得多……

  這次要采訪的是這座小城的市委市政府相關負責人,由於省內一家民營企業的一場『民告官』的官司,這座城市的政府成了被告,且以敗訴告終。然而,這座城市的政府卻未能履行省高級人民法院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最後判決。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致使政府部門至最高法院的最後判決於不顧,而拒不償還這家民營企業的欠款呢?如今已被法院查封的建築工地境況又如何?是否能找到主管此事的市領導呢?相關部門領導又會如何答復?記者一行帶著諸多疑問和顧慮開始了采訪。


 施工車輛頻繁地進出工地。

 

  案件回放

  兩級法院判定民企勝訴

  2006年6月,綏芬河市政府與黑龍江省旺德福市政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旺德福公司)、仁聯實業公司簽訂了投資合作建設某工程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協議約定:綏芬河市政府作為項目建設主體單位,該項目一期由旺德福公司作為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全額墊資施工至全部竣工。工程施工和決算及工程款的撥付在旺德福公司和綏芬河市政府間進行,付款期限為三年,從2007年—2009年,每年2月15日前為撥款期。協議簽訂後,旺德福公司依約開始施工。

  2006年底該工程根據綏芬河市政府要求停工,雙方對竣工的部分進行工程決算,2007年6月26日經綏芬河市政府造價審核,工程總價款54,900,652.44元。但綏芬河市政府付了4,000,000.00元工程款後,未按照約定期限給付旺德福公司剩下的工程款。為此,旺德福公司數次索要,均未果。

  旺德福公司在索要欠款無果的情況下,只好求助司法救濟,該公司於2009年4月份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2009年11月下發(2009)黑民一初字第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綏芬河市政府償還欠款。其後,綏芬河市政府有意利用二審訴訟程序,達到惡意拖延工程款給付時間的目的提出上訴。經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於2010年8月3日下發(2010)民一終字第4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綏芬河市政府於判決生效十日內償還50,900,652.44元欠款,並判令綏芬河市政府按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分段給付利息(自2007年2月16日起至判決確定的給付之日止支付工程款總價款33.33%,即18300217.48元的利息;自2008年2月16日起至判決確定的給付之日止支付工程款總價款33.33%,扣除400萬元之後,即14300217.48元的利息;自2009年2月16日起至判決確定的給付之日止支付工程款總價款33.33%,即18300217.48元的利息)。逾期未履行給付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9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010年8月2日、3日,旺德福公司及綏芬河市政府分別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送達的(2010)民一終字第46號民事判決書,此判決為終審判決。


 法院查封的土地上居然有人在施工。

 

  一拖再拖

  『拒絕履行生效判決?』

  旺德福的委托代理人,黑龍江天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多多向記者介紹,2010年8月14日,旺德福公司在沒有接到綏芬河市政府就如何履行判決的任何消息情況下,主動聯系其代理人綏芬河市司法局局長王韶波(綏芬河法制辦主任兼公安局副局長),旺德福公司當即聲明:如果綏芬河市政府不能在短期內履行法院判決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王韶波表示先不要申請法院執行,帶來不必要的執行費用損失。他說綏芬河市政府市長、書記非常重視,決定近期先付一期款(具體數額未明確,需市長親自定),餘款年末一次性付清,並承諾10天後將付一期款。誰知,10天過去了,當旺德福公司再次致電王韶波主任時,其答復變化為:『市政府決定一次性還款,但資金緊張,需要辦理政府貸款解決付款問題,請等待下周消息。』8月底,旺德福公司幾次致電王韶波,但其並沒有明確予以答復准確的還款時間,只是以各種理由推脫。無奈,旺德福公司提出,請其安排與綏芬河市市長見面商談,王韶波主任表示同意,但至今沒有任何消息。

  『綏芬河市政府拖欠我們工程款,導致我們公司舉債經營,目前面臨生存困境。』旺德福的董事之一胡乃臣先生說,『我們旺德福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在2006年6月,應綏芬河市政府的招商引資承諾,全額墊資建設某工程,按質按量地完成了工程項目。所涉及墊付工程資金五千餘萬元,其中存在銀行貸款、工程材料款、機械租賃費、農民工工資等問題,由於綏芬河市政府長達4年未給付工程款,導致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及企業信譽受到重大損失。更造成旺德福公司銀行貸款無法按期歸還,產生高額利息;技術管理人員由於工資不能按時發放紛紛跳槽;材料商、設備租賃商頻頻追討欠款;大部分沒領到工資的農民工整天圍堵公司,上訪不斷,而且這種情況逾演逾烈。』

  『我們認為,綏芬河市政府就是一拖再拖,拒不履行已經生效的法院判決。我們公司現已苦不堪言,正常的應收款要不回來,卻還要應付前來討工資的工人和支付銀行的利息,這一切都是因為綏芬河市政不講誠信,長期拖欠工程款所致。』旺德福公司一位蔣姓副總告訴記者,旺德福目前幾乎陷入無法生存的困境,每天都要解決農民工前來討薪事件。


 施工現場。

 

  現場發現

  法院查封的土地上居然有人在施工

  前往綏芬河采訪之前,記者已經接到旺德福公司投訴反映:不但綏芬河市政府沒有履行兩級法院的判決,而且當年旺德福公司為綏芬河市所施工的某工程項目工地上,如今居然有人正在施工……

  9月27日上午8時許,記者首先來到位於綏芬河市北起小綏芬河,南至301國道,西起規劃寬溝路,東至科技路的合圍區域。這裡便是當年旺德福公司為綏芬河市所施工的某工程項目中的4-6區。

  在此記者驚詫地發現,如今這塊被省高院查封的土地上確實有人正在進行施工建設。難道是記者看錯了?記者一行急忙將隨身攜帶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復印件拿出,根據該裁定書後面所附的被查封土地的圖紙,用汽車的計程表反復測量後得出結論,這一塊地確實是被法院查封的土地。那麼究竟是誰允許這些建築工人在此施工的呢?記者詢問建築工人後他們都表示一概不知。

  為了證實這一點,也為了探究一下究竟是什麼原因致使綏芬河市政府一直在拖欠旺德福公司的工程款。記者一行驅車來到綏芬河市委市政府,找到了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該負責人稱,市裡的領導絕對不會見記者,因為自己知道官司輸掉了,而且欠款還沒還,見了記者也無話可說。而且市裡相關領導已經表示,現在就是沒有錢,所以無法償還旺德福公司的公程款,關於記者提出的,在法院查封的那塊土地上正在有人施工一事,該負責人轉訴了市領導的意見:絕對沒有人在查封的土地上乾工程。

  為了證實被法院查封的土地上確實有人在施工,記者一行又返回了某工程項目中的4-6區工程現場,經過仔細對比《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復印後面所附的被查封土地的圖紙,記者發現該處有三家工地在現場進行施工。

  就此,9月28日,記者再次致電綏芬河市司法局局長王韶波,他表示,政府一直在積極運作貸款事宜,准備用貸款來償還旺德福公司的工程欠款。當記者詢問什麼時間能辦下來貸款時,王韶波稱『這個不好說』,他說自己正在外地看病,關於記者提出的被法院查封的土地上有人正在施工問題,王紹波表示不清楚。


施工現場。 

 

  民企呼吁

  綏芬河市政府立即履行判決義務

  『人民政府應當是清廉、勤勉、為人民服務、為群眾排懮解難的,特別是在國家提出依法治國的今天,人民政府更應當是依法行政,依法決策,依法履行職責的法制政府。』李多多說,如今旺德福公司一直想盡快見到綏芬河市政府相關負責領導,可是一直都沒有機會。對於解決拖欠建設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曾經一度被列為國家大事,國務院有關部門先後下發了文件進行規范和督辦,而綏芬河市政府卻對於中央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的規定充耳不聞!這實在是令人失望!

  『我們旺德福公司的全體員工呼吁國家職能部門能伸出援助之手,解決綏芬河市政府的違法和抗法行為,促使其盡快履行已經生效的法律判決,支付拖欠旺德福公司的工程欠款。』胡乃臣說,看著國慶節拿不到工錢的農民工,我們作為工程建設者,心裡很難過。涉及銀行貸款、材料費、農民工工資的連鎖債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勢必會鬧出極端的事件來。欠債還錢、誠實信用是最基本的法律准則,無論哪級政府公然『賴賬』、喪失政府誠信,都是社會和國家所不能接受和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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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