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0日訊 日前,我市公安機關破獲一起在職稅務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出售偽造、變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涉案金額達5億餘元。該案被公安部經偵局列為部級督辦案件,重點掛牌督辦。
國稅局向警方移送線索
今年初,市公安局接到哈市國稅稽查局移送線索,反映在其稅務監管稽查中發現哈爾濱某禮品有限公司、黑龍江某服裝加工有限公司於2009年5月至7月期間,分別使用從北京市兩戶企業取得的購買產品不同、銷售方漢字名稱不同而發票號碼相同、銷售金額、稅額均相同的北京市增值稅專用發票各6份(俗稱克隆票),在哈市兩家國稅分局分別申報認證抵扣,涉案金額5642餘萬元,稅款410餘萬元。稅務機關認為其極有可能涉嫌虛開犯罪。接到此線索後,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及市公安局迅速采取偵查措施,利用近一個多月偵查,摸清了以秦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的基本情況,哈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依法立案,迅速將秦某某、楊某某、矯某、王某某、裴某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
專管員駕豪車賣假發票
經初步查明,從2005年起,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為牟取暴利,利用其稅務機關專管員的職務之便,先後在其管理轄區范圍內成立公司(無經營地點、無人員、無實際經營),從犯罪嫌疑人詹某、陳某、黃某(均為廣東潮汕人)處取得經過變造的北京、上海、廣東、沈陽等地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2.3億元,已申報抵扣稅款3400餘萬元。取得進項發票後,秦某某身穿稅務機關制服,駕駛豪華車,以成立的空殼公司名義,向其管內的企業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按開票金額10%-12%的比例收取開票費。經過審訊和進一步索取證據查明,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獲取『開票費』的一個銀行賬戶就達500餘萬元。
10名嫌犯3人來自稅務
今年一季度,因『業務擴展』需要,秦某某以帶朋友掙錢為誘餌,分別指揮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矯某等人分別設立了9家公司,在沒有實際貨物往來情況下,由犯罪嫌疑人秦某某負責取得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後,開出銷項發票牟利。警方在工作中發現,目前已確定秦某某控制的有問題企業就達15戶。
截至目前,警方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秦某某、楊某某系哈爾濱市國稅局某分局公務人員,王某某系哈市國稅局某分局在編工人。相關部門已追繳稅款人民幣410餘萬元,扣押非法所得10萬元,豐田越野車一臺(價值人民幣50餘萬元),涉案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73份和7家涉案公司的相關財務資料。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