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6日訊 為了使主城區實現『垃圾不落地』,10月19日哈爾濱市正式出臺了《哈市生活垃圾收運管理規定》,並將在年底前實施。其中規定:新建居民小區產生的生活垃圾必須全部袋裝,並在每日20時至次日6時30分前投放到固定的垃圾箱。扔垃圾也得定時定點?百姓們各有各的看法。
道外區市民黃艷琴:這個規定我雙手贊成。可是,老住宅小區也會按這種方式來管理麼?要是這樣,我覺得多交點物業費也值。如今,物質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垃圾增多是有目共睹的,按規定定時定點地處理這些垃圾,纔算是『城市化』嘛!
香坊區市民劉海平:規定很好,但落實到實處纔是關鍵。別到最後,讓百姓空歡喜一場。
平房區居民趙靜盈:頒發規定的初衷是好的,就怕它會產生額外費用,比如會不會多交物業費、多扔垃圾多收錢啊?要是額外支出太高,我就不能接受了。
平房區市民陳娟:我們小區樓前的拐角處有個『垃圾場』,每天都有成堆的生活垃圾扔在那裡。每天從那兒路過,都會聞到一股難聞的氣味。新建小區實施了規定後,我們這些舊小區應該也快了吧?如果真能及時清理垃圾,我們就太感謝政府了。
香坊區市民劉艾迪:這個規定出臺得很好,這樣就能有效地保護小區的衛生。
香坊區居民王冶:我覺得這樣投放垃圾怪麻煩的,真實行起來,我不得天天花費時間整理垃圾啊?得進行分類不說,塑料袋是不是也得要錢啊?想法雖好,恐怕實施起來難度挺大。
南崗區居民吳麗娜:我每天早晨七點鍾出家門,工作時間是八點半到晚上五點;而新規定中要求,投放垃圾袋須自每日20時至次日6時30分前完成——也就是說,每天我下班回家,上樓之後還要特意下樓一次去扔垃圾袋?我家住六樓,這一上一下挺累人的。投放時間是不是應該設定得更人性化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