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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消費投訴『三包』期內商家找茬不退賠問題凸顯
2010-10-29 14:31:29 來源:生活報 作者:宋揚 孫娜
黑龍江新聞網訊 記者27日從哈市消費者協會獲悉,今年第三季度受理的典型投訴消費案件,一些商家明知出現質量問題的商品尚在『三包』期內,卻以各種理由搪塞消費者,不退賠問題較突出。
哈市大學生王某剛買5天的筆記本電腦出現無法開機的情況,經檢測確認是產品自身質量問題,依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11條:自售出7日內,出現性能故障銷售商應該根據消費者要求為其免費退貨。但銷售商認為電腦屏幕左上角有幾條劃痕,因此屬於《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28條:未按產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的損壞不實行『三包』的規定。商家拒絕為消費者退款。
對此,哈市消協表示,其實商家是在偷換法律概念,電腦劃痕符合《規定》中第28條的內容,電腦劃痕的部分不實行『三包』免費退換,但這並不能影響整臺機器的『三包』權益。商家的這種法律『釋義』與我國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精神與原則是相違背的。
哈市消協表示,根據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特別是經過法定檢驗機構認定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