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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醞釀首部熱企監管法規遏制棄管現象
2010-10-30 09:01:21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顯惠 孫殿喜 李偉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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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連日來,生活報刊發的《哈市今年13棟住宅樓遭棄管》系列報道引起了強烈反響。今日,哈爾濱市供熱辦表示,他們准備向政府提出建議,借鑒吉林市的做法出臺《哈爾濱市城區供熱企業棄管問題處置辦法》。該《辦法》如果能夠出臺,將成為哈市首部管理供熱企業行為的地方性法規,對追究供熱棄管企業責任,遏制棄管現象的發生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現狀:哈市處理棄管企業無法可依

  哈市供熱辦的有關負責人說,目前,哈市現有的供熱管理方面的依據只有2005年頒布、2009年修改過的《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哈市本地沒有相應的法律和法規。更為重要的是,《條例》中關於對供熱企業的約束和制約等內容相對較少,也不明確,整個《條例》共計50條,卻涵蓋了7個章節的內容,其中第三章供熱與用熱的規定中,總計12條,卻通篇都沒有提及到『棄管』的字樣,更沒有關於棄管如何處理的規定。所以,哈市有必要出臺一部關於供熱管理及供熱棄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目前,哈市供熱辦正建議哈市政府出臺這樣的規定。

  對比:吉林市已出臺熱企監管法規

  2005年10月19日,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並施行了《吉林市城區供熱企業棄管問題處置辦法》。吉林市是基於如何切實保障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常的工作和生產秩序,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供熱企業經營行為,加強供熱管理,逐步建立和諧社會等方面考慮纔出臺這部《辦法》的。該《辦法》是一部地方性法規,而非條例、規章,更具約束力和執行力。它明確了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供熱企業供熱經營行為的監管。

  借鑒一:3天不供熱可視為棄管

  哈市供熱辦有關負責人說,目前,哈市究竟有多少個棄管小區,有多少家供熱企業有棄管行為,各部門統計的數字不盡相同。如哈市住房局統計,今年哈市有13棟住宅樓遭棄管,而哈市供熱辦認為,其中有些供熱企業的行為不應算棄管,只認定6棟住宅樓遭棄管,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是,目前哈市只能參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進行供熱方面的管理,而《條例》中根本沒有『供熱棄管』的定義,所以造成了對供熱棄管的概念不統一,認識上較為模糊,界定也比較難。

  該負責人表示,吉林市的做法值得哈市學習。《吉林市城區供熱企業棄管問題處置辦法》明確指出,供熱企業無正當理由在3日內不履行供熱責任,並以書面形式向有關部門提出不再繼續履行供熱責任的視為棄管。同時,明確了發生棄管問題後處置的責任主體,並可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置: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發生棄管的,由主管部門或主管企業負責處置;已經改制、破產、關停企業發生棄管的,由原企業主管單位負責處置;產權單位委托經營,受委托經營企業發生棄管的,由原委托方負責處置;業主委員會聘用的物業公司發生棄管的,由業主委員會按照有關規定重新招聘物業公司進行管理;開發企業及所屬的物業公司發生棄管的,由其開發企業負責處置;產權和供熱經營權一體化企業發生棄管的,由居民用戶依法向吉林市公安經偵部門舉報。

  『吉林市在制定這一《辦法》時,充分考慮到了棄管的種種現象,是在對癥下藥。』這位負責人說。

  借鑒二:分門別類追究棄管責任

  哈市供熱辦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為了約束供熱企業,避免發生供熱棄管現象以及提高供熱質量,從2008年開始,哈市要求各供熱單位須按其規模交納不少於3萬元的供熱保證金。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供熱棄管行為的供熱企業大多沒有交納供熱保證金。

  哈市現有1000多家供熱企業,而真正登記在冊並交納保證金的只有304家,其餘700多家小鍋爐或自己供熱的企業單位,都是供熱棄管的潛在危險源。這些供熱企業都沒有交納保證金,一旦棄管便『拍拍屁股走人』,完全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也不用付出什麼代價。『對這樣的供熱企業我們束手無策,甚至遭棄管業主都不知道找誰說理去!』這位負責人說。

  在對供熱企業責任追究方面,吉林市出臺的《吉林市城區供熱企業棄管問題處置辦法》不但做了規定,而且列舉了各種責任追究的辦法。如機關事業單位未按其職責及時處置或處置不當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單位領導和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物業公司發生棄管的,由吉林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查處,直至吊銷其資質;開發企業及下屬公司發生惡意棄管行為的,由吉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其列入房地產開發企業『黑名單』,對由於其棄管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查處,直至吊銷其開發資質;產權和供熱經營權一體化企業發生棄管的,由居民用戶或吉林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告訴,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義務法律援助;居民用戶也可以向吉林市公安經偵部門舉報,由其依法立案偵察,情況屬實、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由有關執法部門依法查封其賬戶和有效資產,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哈市供熱辦的負責人表示,從制度、法規上看,哈市對供熱棄管的管理和制裁確實欠缺手段和力度。《哈爾濱市城區供熱企業棄管問題處置辦法》如果能夠出臺施行,將會給予那些試圖棄管的供熱企業以沈重的打擊,有利於維護廣大熱用戶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