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黑辦發[2006]32號),結合我局具體用人要求,制定我局所屬事業單位防震減災宣傳教育中心2010年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一、單位簡介
黑龍江省防震減災宣傳教育中心為處級事業單位,主要承擔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工作;承擔地震災害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及諮詢服務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的應屆畢業生(不含2011年畢業生)和具有國家乾部身份的在職人員,符合以下條件者可報名應聘。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2.年齡在35歲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後出生);
3.熱愛地震事業,能夠經常脫離家庭環境在野外、邊遠地區等艱苦條件下工作;
4.創新與合作意識較強,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文字綜合能力;
5.身體健康,具有從事本專業及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素質和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招聘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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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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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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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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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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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采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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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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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及相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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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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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人員限有哈市城區戶口,且近三年來從事本專業工作二年以上;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黑龍江省生源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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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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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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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學及相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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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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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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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及相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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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與資格審查(11月12日至21日)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10年11月12日9:00-11月16日16:00
考生通過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點擊此處進入報名系統。由考生個人注冊用戶,瀏覽選擇職位,填寫報名資料,記錄報名序號,打印報名表。
填寫報名資料時請認真閱讀填寫說明。報名序號是考生現場確認、成績查詢或取得其他技術支持的重要憑據,請務必牢記。
(二)查詢審查結果
時間:2010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6:00
在此期間,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對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提請網絡仲裁,仲裁通過的視為報名成功,仲裁未通過的,只能取消報名或改報其它崗位。
(三)打印准考證
時間:2010年11月19日9:00-11月21日16:00
考生登錄網報系統,自行打印准考證,按准考證上要求的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參加考試。
(四)注意事項
1.政策諮詢電話:0451-87016620、82661824,技術諮詢電話:0451-82672690
2.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於3:1。如達不到規定的報名比例,對於工作急需緊缺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後,可適當降低比例。
4.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在現場確認和聘用審批時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考核辦法
(一)根據招聘計劃,堅持德纔兼備的用人標准,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制定考試、考核辦法。
(二)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先筆試後面試,筆試內容為申論。在筆試成績及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5:1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形象儀表等方面。筆試和面試分別以百分計,核算總成績中筆試和面試成績各佔50%。
(三)面試前,進入面試人員持在報名網站上已打印的報名表、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張,在職人員同時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省地震局人事教育處進行現場確認,可提交代表作品的紙介質或電子版材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所有現場確認材料恕不退還。面試前現場確認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並在面試成績及格人員中按成績依次遞補。
(四)在面試成績及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作為入選條件。體檢內容及健康標准可參照《黑龍江省國家公務員體檢辦法》的有關要求確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核。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並在面試成績及格人員中按成績依次遞補。
(五)參加我省服務基層項目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享受黑政發〔2009〕30號文件中規定的優惠政策。
五、聘用與待遇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同意後,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審批、落編等聘用手續。受聘人員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簽訂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員享受國家及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紀律
參加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工作紀律。對有下列情況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違紀情形的。
(二)監督電話:0451-87016601(省地震局紀檢監察審計處)。
(三)面試前現場確認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鴻翔路24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處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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