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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嚴格供熱保障工作管理 避免漏報騙保
2010-11-04 15:15:15 來源:東北網  作者:顧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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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4日訊(記者 顧碩)2010至2011年度哈爾濱供熱保障對象網上認定和熱保補貼審核發放工作現已啟動,各認定、審批部門和供熱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對供熱保障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避免漏報及騙保情況發生。

  據了解,在申報期間,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漏報的,由供熱單位承擔被漏報對象本供熱期應補貼的熱費,不得再向保障對象收取熱費;因保障對象個人原因造成漏報的,應補貼的熱費由個人承擔。供熱單位不得委托供熱保障對象辦理申報手續或支付有關費用,不得要求供熱保障對象墊付熱費。熱保補貼資金到位後,供熱單位收費臺帳(或微機收費系統)應實時體現,並向補貼家庭出具補貼情況通知單。

  哈爾濱市財政、供熱管理和認定部門將加強對供熱保障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對供熱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弄虛作假騙取熱保補貼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2005]第247號)規定,對該供熱單位處以相應額度的罰款。對認定、審批部門工作人員違規、失職造成財政資金流失的,由該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重復申報、偽造證件或幫助他人偽造證件的供熱保障對象,3年內取消其享受供熱保障資格,其熱費由本人承擔。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