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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供熱辦詳解熱費補貼通知 只補一套房不超45平方米
2010-11-05 08:01:00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顯惠 孫殿喜
黑龍江新聞網訊 目前,哈市《關於做好2010至2011年度供熱保障對象網上認定和熱保補貼審核發放工作的通知》正式施行。記者采訪了哈市供熱辦黃麗亞處長,請她詳細解讀了文件內容。
黃麗亞介紹,供熱保障對象是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應當是居住使用城市供熱、需按政府批准的收費標准繳納熱費的住房或使用電熱膜采暖,供熱保障補貼資金(簡稱熱保補貼)的房屋性質是非營業性居民住宅。
熱保使用面積不超過45平方米,低於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的,按實際住房使用面積計算,超出45平方米的熱費全由個人承擔。供熱保障對象有兩處以上住房的,僅就其本人在市區內居住的一處住房給予補貼。
黃麗亞介紹,以往曾出現過熱費已經報銷,但供熱單位未將報銷熱費入臺賬,導致用戶出現欠費的情況。為避免此類情況的發生,要求熱保補貼資金到位後,供熱單位收費臺賬(或電腦收費系統)應實時體現,並向補貼家庭出具補貼情況通知單。
另據介紹,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漏報的,由供熱單位承擔被漏報對象本供熱期應補貼的熱費,不得再向保障對象收取熱費;因保障對象個人原因造成漏報的,應補貼的熱費由個人承擔。
此外,對重復申報、偽造證件或幫助他人偽造證件的供熱保障對象,3年內取消其享受供熱保障資格,熱費由本人承擔。
本次供熱保障政策辦理時限至12月31日。呼蘭、阿城區可根據本區實際,自行制訂供熱保障政策。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