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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武為光被從法庭上推了出來。
此時,4年的幸福婚姻場景和一紙離婚判決書,在他眼前交替出現。
39歲的張曉敏跪在他的輪椅前,『我明白是我錯了,但為了孩子,你一定得幫我。』
4年的感情糾葛就此畫上了句號。
一個35歲的年輕少婦為何甘願嫁給50歲的殘疾工人?真的是傳說中的愛情嗎?
A
實惠相親
2006年5月1日,已經50歲的武為光,經人介紹,認識了小他15歲的蘭西離異女子張曉敏。
第一次見面,坐在沙發裡的武為光,坦誠地告訴張曉敏,年輕時因工受傷雙腿殘疾,一直獨身,生活不能完全自理。
他指著一旁的輪椅說:『你能嫁給一個癱子嗎?』
張曉敏說:『只要能把我和孩子的戶口落到大慶,我願意和你一起生活。』
張曉敏告訴武為光,兒子就是她未來的希望,只要能把她兒子的工作給安排了,她會死心塌地跟著武為光過日子的。
張曉敏說,兒子已經17歲了,學習不好,考大學根本沒希望。她和武為光結婚後,兒子就是油田企業職工的子女,可以享受子女招工待遇,即使當兵,轉業後按政策規定,也可以在油田企業安排工作,有了這樣的鐵飯碗,就等於解除了她的後顧之懮。
武為光問:『你愛我嗎?』
張曉敏答:『我會一心一意地跟你過日子。』
B
幸福的家
一個月後,武為光和張曉敏領取了結婚證。
婚禮當天,武為光特意把單位領導請來證婚。
他對領導說,現在有人照顧了,也算是給單位減輕了負擔,請領導出面,盡快把張曉敏和兒子的戶口辦到大慶來。
婚後,張曉敏對武為光照顧得無微不至。
武為光高興,老來得福,娶了這麼好的媳婦,還得到個兒子。
一天,張曉敏趁著武為光高興,和他商量,全家人都靠他一個人的工資養活兒,不如再乾點啥,攢點『過河』錢。
張曉敏以前幫人賣過服裝,她說,在商貿城裡租個床子賣服裝,投入也就幾萬塊錢,再僱個能說會道的女孩子幫著看攤,不會耽誤照顧他,還可以賺些錢。
張曉敏看出武為光心有疑慮,就拿出自己的兩萬元私房錢,說夫妻明算賬,咱倆合資乾。掙錢了,她的那份留給兒子,武為光的她一分不要。
聽張曉敏這麼說,武為光覺得自己過於謹慎了,人家張曉敏是鐵了心和自己好好過日子,自己還瞻前顧後,實在不應該。
很快,張曉敏就在商貿城裡,兌了個服裝攤位。
開張那天,張曉敏特意推著武為光到那看過,生意比他想像的要好得多。半年下來,扣除投入的6萬元錢,還淨賺了兩萬多元。
C
投資經營
武為光高興,人家張曉敏是真心和他過日子,自己不能虧待人家。他拿出1萬元錢,遞給張曉敏,讓她去買一件貂皮大衣。
張曉敏接過錢,並沒有給自己買貂皮大衣,而是給武為光買了一件1000多元的尼克服。還把剩下的錢,交給了武為光。
張曉敏說:『買賣是咱家的,到啥時你都是老板,我是你老婆,你好我纔會好。』
由於張曉敏和兒子的戶口,遷入大慶的時間晚了幾個月,錯過了企業招收子女工。
武為光心裡很愧疚,他瞞著張曉敏,辦起兒子當兵的事。
2008年底,張曉敏的兒子順利應征入伍。
兒子臨走那天,武為光對張曉敏說:『上次招工是合同制,咱兒子當兵回來就是全民所有制。』
看著張曉敏整天忙完外面忙家裡,武為光心疼她,時常感嘆自己有福。
他勸張曉敏,兒子已經走了,家裡的負擔沒那麼重了,把攤位兌出去,回家享福吧。
張曉敏卻笑著打斷他:『兒子回來就要結婚,我還想給咱家買個大房子呢!』
武為光不但沒說服張曉敏,反而被她說服,又投入了20萬元,兌下一個精品屋。
接下來的日子,張曉敏忙得有時晚上都很少回家,偶爾回來一次,都是因為進貨需要錢。
兒子走了,張曉敏又忙得很少回家,武為光突然感到了孤獨和無助。他時常回憶一家人在一起的日子,他想用這種辦法告訴張曉敏,她還有個家,還有丈夫需要她。
然而,張曉敏真的太忙了,為了節省開支,她這個經理還要當營業員。
她對武為光說,等生意步入正軌,就可以多些時間照顧他了。
武為光能感覺到,張曉敏不再像以前那樣愛他了,明顯是在敷衍他。
D
婚姻危機
雖然武為光對妻子有想法,可他並沒有太放在心上,本以為幸福可以這樣延續下去,但是,一個偶然的發現,卻打破了生活的平靜。
那天,張曉敏把手機落在家裡了,恰巧打進來一個電話,當對方聽到是男人接聽時,謊稱打錯了。
而這個電話號碼,在手機裡顯示一共通話237次。
武為光越想越害怕,他能做的,只有等待張曉敏回來。
張曉敏回來後告訴他,打電話的是兒子的親爸爸。
『為什麼?』武為光聲嘶力竭。
張曉敏說,結婚就為了以後能給兒子安排工作。
武為光說:『我們離婚吧。』
張曉敏笑了,說:『我不會和你離婚的,因為兒子還沒轉業,還沒最後安排工作。』
武為光說:『我不會讓你得逞。』吵鬧過後,張曉敏很少再在店裡過夜,每天按時回家,還是精心照顧武為光,就是不接離婚那個茬。
武為光苦惱,他憋了一肚子話沒人傾訴。237個電話說明什麼?
武為光擔心,兒子轉業回來給他安排完工作後,張曉敏再提出離婚怎麼辦?他決定離婚:『我要的是一個有真愛的女人,而不是同床異夢。』
E
訴訟離婚
2010年3月,已經鐵了心的武為光,在鄰居們的幫助下,來到讓胡路區法院訴訟離婚。
經過法官的耐心調解,最終,張曉敏同意離婚,並對雙方婚後財產進行分割。令武為光想不到的是,做服裝生意,張曉敏投入兩萬元,他先後給了她30多萬元,張曉敏說,服裝生意都虧了,能分的就剩幾個貨架子和沒賣出去的服裝。她不要,都給武為光。
她還說,如果武為光不能面對這個事實,就撤訴不離婚。然而,判決生效後,張曉敏還拒不給付。
10月19日,武為光再次來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官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張曉敏已經把財產轉移。當法官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對她實施拘留時,她提出要和武為光最後面談一次。
張曉敏跪在武為光面前,說不是故意刁難他,因為當時結婚的目的就是為了兒子將來能有個工作,她這麼做是想多拖延時間,因為兒子年底就轉業,她擔心和武為光離婚後,兒子就不能算油田子女,就不能在油田企業安排工作了。
武為光的心軟了,說:『兒子能有個工作不容易,我不會那麼絕情的,但我們的恩怨必須得有個了斷。』
張曉敏說,除了法院判的應給武為光的財產,她再給他5萬元,算是對武為光幫助兒子的補償。
雖然解除了婚約,但親情難斷,武為光答應孩子的戶口不會遷出,等他復員後,會給他安排工作。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