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5日訊(關志峰 記者張強)『平日有矛盾,暗地下黑手。』農婦於某因與同村趙某有矛盾,便要將趙某家的黃豆垛點燃。火雖然沒放成,但於某還是因放火罪,被黑龍江省嫩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待刑一年零六個月。
於某是黑龍江省嫩江縣長福鎮靠山村的農民,平日素與與同村的趙某不和,心胸狹窄的她便產生了放火報復的念頭。今年9月15日清晨4時許,於某從家中拿兩根線繩、8盒火柴和一些香菜杆,來到村西場院趙某家的黃豆垛處,分兩處將香菜杆放在黃豆垛上,又將線繩一端放入火柴內,另一端做為引線,做好後放在香菜杆上,點燃後離去。慶幸的是,由於客觀原因,於某並未引燃黃豆垛。趙某來到自家黃豆垛後,發現被他人放火的痕跡,便躲藏一邊守候,等待前來取火柴的放火人。於某回家數小時後,沒有聽到起火的消息,就又來到黃豆垛,准備取火柴,被一旁守候的趙某抓獲並扭送到公安機關。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