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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故不『私了』致擁堵 50餘名司機被罰200元
2010-11-16 09:23:47 來源:生活報  作者:趙鵬 何興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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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記者15日從哈市交警部門了解到,《哈爾濱市機動車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從11月1日實施至今已半個月,平均每天近六成小事故 『私了』,但仍有50多名駕駛員未及時撤離輕微事故現場、造成交通擁堵,被交警部門分別罰款200元。

  據哈市交警部門統計,《細則》11月1日實施以來,每天近六成輕微交通事故『私了』,但絕大多數輕微交通事故是在交警指導下完成協商處理的。交警部門分析,擔心拆除事故現場後不能得到賠償、事故發生後不知如何操作、擔心車損額度超過2000元是當事人不及時撤離現場的三大原因。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截至目前,並無自行撤離現場後得不到處理的情況發生,駕駛員不必擔心拆除事故現場後得不到賠償。如果按規定拆除現場後,事故雙方再次產生爭議,仍可到交警部門處理。如果事故雙方當事人沒有《記錄書》,現場附近也沒有執勤交警,當事人可以自行記錄。記錄內容包括:事故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撞擊部位等簡要情況及事故雙方的責任。如果事故損失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各自承擔;如果雙方除投保交強險外、都投保了商業車險,車損超過2000元的仍可按照《細則》規定處理。

  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三步走:

  第一步,事故雙方查驗對方的證件,包括: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

  第二步,用手機等拍照攝影器材固定證據,立即拆除事故現場,將車輛移至就近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第三步,向各自保險公司報案、索要報案號,認真填寫《記錄書》規定內容,並相互簽字,各持一份,然後就可以按照提示到保險公司辦理索賠。

責任編輯: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