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7日訊 記者16日從省政府獲悉,《黑龍江省森林公園管理條例》將於12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規定,禁止在森林公園范圍內建設破壞、影響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自然景觀、地質和古生物遺址、文物遺跡的工程設施以及可能污染環境、損害動植物資源的項目。森林公園總體規劃未經批准前,不得在森林公園范圍內興建永久性建築、構築物和機動車道。
為規范森林公園建設和管理,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合理利用森林風景資源,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旅游發展,我省制定了《森林公園管理條例》。《條例》規定,面積500公頃以上,森林覆蓋率在70%以上可申請森林公園。在生態脆弱或者敏感地區,城鎮居民飲水源保護區域以及具有其他特殊用途的區域,不得設立森林公園。身高一米四以下的兒童和持有有效證件的老年人、殘疾人、現役軍人可以免票入園。
《條例》規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由森林公園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審查合格後予以批准;批准前,不得在森林公園范圍內興建永久性建築、構築物和機動車道。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禁止在森林公園范圍內實施違反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破壞自然資源的行為;禁止在森林公園內開發房地產、建設開發區,以及建設與森林公園功能和規劃不符的其他項目;禁止在森林公園范圍內建設破壞、影響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自然景觀、地質和古生物遺址、文物遺跡的工程設施以及可能污染環境、損害動植物資源的項目;森林公園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對周邊資源和環境造成破壞,施工結束後應當按照土地或者林地管理要求整理場地,美化綠化環境。
《條例》還規定,未經許可不得引進非本地林區的生物物種。進入森林公園的各類植物和植物產品均應當進行檢疫。禁止改變或者圍堵森林公園內的自然河溪、水面;禁止獵捕野生動物;禁止擅自征用、佔用森林公園的林地,或者隱瞞森林公園身份辦理征用、佔用林地手續;森林公園內的森林屬於風景林,按照特種用途林管理。除依法進行的撫育和更新性質的采伐外,不得在森林公園內采伐林木。在森林公園內亂刻亂畫、損毀林木、花草、采集野生植物、非法捕撈的,沒收違法采集或者捕撈的產品及用具,並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擅自設立商業攤點的,予以取締,並處以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罰款。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破壞森林公園資源的違法行為進行制止,或者向森林公園管理機構、森林公園主管部門舉報。森林公園管理機構、森林公園主管部門對舉報應當立即進行處理,並將結果通知舉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