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8日訊 17日,哈市正式發布《關於加快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定多項新措施加快哈市老齡事業發展,並切實解決老年人最急迫、最現實的問題,如老年人住院費醫保平均報銷比例要達60%、老年人戶優先配廉租房、明年起社會養老機構政府每人每月補貼50元等。
老年人住院費醫保
平均報銷比例要達60%
哈市將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國家規定的上限標准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研究制定對已參加城鎮企業養老保險但無力補繳欠費並達到退休年齡人員,通過貸款補繳養老保險費後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辦法,解決『欠繳停保』老年人按時領取養老金的問題;探索城鎮無業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辦法。
為了完善老年人醫療保險制度,哈市規定,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人,住院費醫保范圍內平均報銷比例要達到60%;實行門診統籌,重點用於解決門診發生的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費用。新農合參保老年人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平均達到60%以上。今後社區衛生醫療機構要普遍建立老年人健康檔案,實行不間斷健康管理,每兩年為65歲以上老年人進行一次免費健康體檢;每年為90歲以上高齡老年人上門進行一次免費健康體檢。
老年人戶優先配廉租房
哈市將實施對困難老年人的社會救助,加大老年困難群體的救助力度,將其作為低保、低收入家庭的重點救助對象;將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條件的老年人戶,優先納入廉租住房配租范圍;推行敬老津貼制度,哈市百歲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標准發放敬老津貼;並做好80至99歲無基本養老金的高齡老人敬老津貼發放工作;從目前開始,為80至89歲城鄉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和90至99歲所有城鄉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敬老津貼;『十二五』期間,擴大老年人乘坐公交車優惠范圍。
社會養老機構
政府每人每月補貼50元
實施意見規定,哈市將鼓勵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從2011年起,哈市財政對市區范圍內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0元;收住『三無』老年人的,運營補貼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05元;收住享受低保待遇老年人的,運營補貼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床位達到100張以上的,一次性建成補貼標准提高至每張床位3000元;床位達到50張以上的,一次性建成補貼標准提高至每張床位2000元。哈市政府還將設立專項補助資金,於2011年年底前完成對未登記的小型養老機構的集中改造,采取組建助老家庭、實行連鎖管理等方式,規范小型養老機構管理,並采取『民辦公助』的辦法,建設擁有1000張床位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護理院。『十二五』期間,機構養老床位數達到老年人口總數的30?以上。
此外,城市每個社區都要有老年人活動室,50%以上農村社區要依托村級組織公益設施等資源,建立老年活動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