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5日訊 11月24日,家住東風新村25歲的王曉曉(化名),拿到法院二審勝訴判決雖然已經20多天了,但她始終高興不起來。
在父母眼裡,王曉曉和江楓(化名)是般配的一對。
但沒想到,就是這麼一對令人羡慕的情侶,卻以對簿公堂而收場。
2009年,江楓一紙訴狀將王曉曉告上法庭,要求其償還5萬元欠款。
也是這一紙訴狀,揭開了王曉曉與江楓那張5萬元欠條背後不為人知的『艷照門』。
熟睡期間被男友拍裸照
據王曉曉說,她是在2004年5月和朋友一同出去玩時,與江楓結識的。
在飯桌上,王曉曉被江楓的纔華所吸引。王曉曉從朋友處得知,27歲的江楓因為有過一次失敗的感情經歷,到現在為止沒有再交女朋友。
得知這個消息後,王曉曉認為自己的白馬王子終於出現了,那就是江楓。
此後,每逢周末,王曉曉便給江楓打電話,約其一起逛街或看電影。
王曉曉對江楓有意,在朋友中已不是什麼秘密。每次聚會,朋友們總是有意無意地將這倆人湊成一對。
最終,在朋友的撮合下,王曉曉和江楓走到了一起,成為朋友們羡慕的戀人。
2005年,王曉曉的父母搬到海南居住,而王曉曉為了這段感情,選擇留在大慶。
2005年4月,王曉曉搬進了江楓家,倆人開始同居。在同居期間,江楓曾趁王曉曉熟睡,拍下女友裸照。
事後,為了防止王曉曉發現,江楓將裸照保存在U盤裡。
女子講述男友逼寫欠條
紙是包不住火的,一次,王曉曉在使用U盤時,發現了自己的裸照,氣憤的她當即決定與江楓分手,並堅決要把裸照要回來。
在記者采訪過程中,王曉曉回憶了討要裸照的過程。
王曉曉說:『當我知道江楓偷拍我的裸照後,便向他索要,可他就是不給我。事後還向我要5萬元錢,當時我拿不出,江楓就讓我寫一張欠條。如果不寫,他就要把我的裸照傳到網上去。受到江楓的脅迫後,我只好寫下欠條。事後,他警告我說,如果我將這件事情說出去,就讓我沒法做人。』
說到此處,王曉曉的眼淚流了下來。
『寫下欠條後,江楓多次拿著裸照來威脅我,向我要5萬元錢,可我始終沒有給他。』王曉曉對記者說。
在江楓的步步緊逼之下,王曉曉終於報了案。
2008年12月,王曉曉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江楓交出裸照,但並沒有將5萬元欠條一事說明。最終,在民警的調解下,王曉曉要回了自己的裸照,但在她心裡還有一顆『炸彈』,那就是江楓手中的5萬元欠條。
記者與江楓取得了聯系,他表示,確有拍攝裸照及脅迫償還欠款一事,但並未脅迫王曉曉寫下欠條。
再起風波接到法院傳票
裸照風波過後,消瘦了5公斤的王曉曉於2009年3月,突然接到法院傳票,她被江楓告上法庭,要求其償還5萬元欠款。
王曉曉的父母很快知道了女兒被告的事情,急忙從萬裡之外趕了回來。
面對父母的質問,王曉曉堅稱她根本沒花過江楓一分錢,也沒有向江楓借過一分錢,希望父母能夠相信她。看著女兒的模樣,兩位老人心裡異常難受。
最終,王曉曉的父母相信了女兒,要當女兒的堅強後盾。
法院一審駁回男子訴求
2009年9月,我市某基層法院對江楓狀告王曉曉討要5萬元欠款一案進行公開審理。
在法庭上,江楓出示了當初和王曉曉簽的欠條。
欠條寫明:2007年6月7日,王曉曉向江楓借取現金5萬元,限期2007年6月15日前歸還。在該欠條上,可以清楚地看到雙方當事人的簽字。
面對這張欠條,王曉曉承認是她親自書寫,但欠條背後另有隱情。
王曉曉說:『這張欠條是江楓用裸照威脅我寫的,如果我不寫,他就要把裸照散發到網上去,並不是我自願寫的。』
在法庭上,江楓和王曉曉脣槍舌劍各說各理。
隨即,法院針對此案進行了調查取證。
法院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得知,在債務發生期間,王曉曉和江楓正在同居,而且也存在著江楓利用裸照脅迫王曉曉償還欠款一事。
最終,法院認為江楓提供的欠條,證據不全,法院不予認可,駁回江楓訴訟請求。
提起上訴法院維持原判
法院的判決下達後,王曉曉一顆懸著的心終於放了下來,她覺得,這件事終於塵埃落定,不用再為此傷神了。
但江楓不服法院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在二審過程中,江楓提出一審判決事實不清,應該重審改判。
江楓在法庭上說,從拍攝裸照到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相隔那麼長時間,如果真是受自己脅迫,她當時為何不向公安機關說明,反而一直將此事隱藏至今,這一點就可以證明王曉曉是在正常情況下寫的欠條,而不是受其脅迫。
對於江楓所說,王曉曉堅決否認,堅稱所寫欠條是受到江楓脅迫所為。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江楓偷拍王曉曉裸照事實明確,江楓除欠條外,無任何有力證據證明王曉曉向其借款5萬元,遂駁回江楓訴訟請求,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