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5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完成,已送上級部門審批。按照規劃,哈市城市建設區劃將分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實施分級管理。其中,松花江及其蓄滯洪區列為禁止建設區,嚴禁不符合規定的建設。
據介紹,本次哈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遠期目標為2020年。規劃范圍為哈市8區10縣(市)所轄的全部土地用途。今後哈市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總體規劃重點保障哈爾濱市中心城區發展及衛星城和重點小城鎮建設用地。以最佳安排城鄉綠色空間的要求,優化城市各類用地空間布局。到2020年中心城區用地規模45800公頃,規劃期內新增建設用地16503公頃。
此外,哈市規定,對垃圾處理場、污水處理廠、殯葬用地等用地布局應遠離市區及生活區,與市區及城鎮用地安全距離在5公裡以上,並盡量選擇荒地、廢棄地等。
哈市還著重布局生態用地,規劃期內計劃增加自然保護區14處,面積23.50萬公頃,至2020年哈市自然保護區面積達到40.77萬公頃,佔哈市土地面積7.7%。規劃期內新增自然保護區主要安排在呼蘭河口、磨盤山、西泉眼水庫以及松花江、護林河灘涂等。
為了加強對城鄉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哈市將城市建設區劃分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實施分級管理。其中禁止建設區內土地的主導用途為生態與環境保護空間,嚴格禁止與主導功能不相符的各項建設,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等自然生態系統、地質災害高危險地區等環境特殊系統劃入此區。
按照總體規劃,哈市中心區限制建設區以農用地為主,除特殊情況外,不准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而中心區禁止建設區,至2020年劃入禁止建設區的有松花江及其蓄滯洪區,森林公園、植物園、天恆山保護區,禁止建設區面積為17005公頃,區內主導用途為生態環境安全保護空間,嚴格禁止從事與主導功能不符的各項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