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6日訊記者從哈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日前完成,送審上級部門審批。按照規劃,本次哈市重新優化了城市土地利用的布局,並設立了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制度,城市建設區劃分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實施分級管理。其中,松花江及其蓄滯洪區、森林公園、植物園、天恆山保護區列為禁止建設區,嚴禁不合規的建設。
垃圾處理場、殯葬用地
須離市區5公裡以上
據介紹,本次哈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近期目標為2010年,遠期目標為2020年。規劃范圍為哈市行政轄區內南崗、道裡、道外、香坊、平房、松北、呼蘭、阿城8個區和雙城、五常、尚志、賓縣、方正、延壽、巴彥、木蘭、通河、依蘭等10個縣(市)所轄的全部土地用途。而今後哈市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按照控制總量、限制增量、盤活存量的原則,哈市合理安排各項新增建設用地,重點保障哈爾濱市中心城區發展及衛星城和重點小城鎮建設用地。以最佳安排城鄉綠色空間的要求,優化城市各類用地空間布局。針對中心城區布局,哈市規劃到2020年哈市中心城區按照『北躍、南拓、中興』的發展戰略,加快產業布局調整。『北躍』以松北區和呼蘭區為主,形成集科研、開發、投資為一體的科技新城;『南拓』依托平房區現有的工業基礎,連同阿城、雙城、五常等市共同拓展以航天、裝備制造、機電為主的新興工業產業基地;『中興』是將南崗、道裡、道外、香坊等老城區提檔昇級,發展新型工業、第三產業、旅游業等。進一步加快哈西、群力新區建設。到2020年中心城區用地規模45800公頃,規劃期內新增建設用地16503公頃。
此外,哈市規定,對垃圾處理場、污水處理廠、殯葬用地等用地布局應遠離市區及生活區,與市區及城鎮用地安全距離在5公裡以上,並盡量選擇荒地、廢棄地等。
建設用地分級管理
設立禁止建設區
哈市還著重布局了生態用地,規劃期內哈市計劃增加自然保護區14處,面積23.50萬公頃,至2020年哈市自然保護區面積達到40.77萬公頃,佔哈市土地面積7.7%。規劃期內新增自然保護區主要安排在呼蘭河口、磨盤山、西泉眼水庫以及松花江、護林河灘涂等。
為了加強對城鄉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哈市將城市建設區劃分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實施分級管理。其中禁止建設區內土地的主導用途為生態與環境保護空間,嚴格禁止與主導功能不相符的各項建設,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等自然生態系統、地質災害高危險地區等環境特殊系統劃入此區。
按照哈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哈市中心區中限制建設區以農用地為主,除特殊情況外,不准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而中心區禁止建設區,至2020年劃入禁止建設區的有松花江及其蓄滯洪區、森林公園、植物園、天恆山保護區,禁止建設區面積為17005公頃,區內主導用途為生態環境安全保護空間,嚴格禁止從事與主導功能不符的各項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