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9日訊 記者昨天從全市嚴寒期供熱工作會議上獲悉,哈爾濱市今年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節能綜合改造項目,必須嚴格按照供熱計量有關要求安裝供熱計量裝置,新竣工建築及已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一律取消以面積計價收費方式,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方式。
各供熱單位凡今年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節能綜合改造項目安裝計量裝置申請供熱的,其計量裝置的計量系統、調節系統、控制系統、數字采集系統、傳輸接受系統,經供熱單位驗收的;由供熱單位自行組織安裝,經供熱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符合住建部《民用建築供熱計量管理辦法》和《計量技術規程》的一律按計量收費。
2010年實行計量收費的新建建築、既有建築節能綜合改造項目,均為哈爾濱市供熱計量試點單位,計量收費按照統一規定實行兩部制熱價,即基礎熱價加上計量熱價。
據市供熱辦副主任劉成偉介紹,初步統計,哈爾濱市今年新建建築列入計量收費的建築面積在53萬平方米左右,將有利於哈爾濱市改革現行的熱費收繳方式,逐步取消按面積計收熱費。在這些小區中,市民反映強烈的『停熱』問題將不會存在,因為按照熱量計價收費,市民用熱有了自己選擇的權利,繳納基礎熱費就相當於現在的停熱。
房屋性質 基礎熱價(使用面積) 計量熱價
普通居民住宅 每平方米19.37元 每百萬千焦39.14元
節能居民住宅 每平方米16.54元 每百萬千焦44.41元
普通非居民住宅 每平方米21.36元 每百萬千焦43.16元
節能非居民住宅 每平方米18.24元 每百萬千焦48.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