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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間沒暖氣也攤熱費 權威部門:樓層無供熱設施不應收
2010-12-08 14:45:23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康福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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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8日訊 哈爾濱市道外區藍籌七彩陽光小區部分居民反映,從去年開始,供熱收費部門向一些居民多收約10平方米的熱費,其中一部分是公攤面積的熱費。這些居民質疑,自家所在樓層沒有供熱設施為啥也要交公攤費?

  日前,記者來到藍籌七彩陽光小區,2號樓2單元15層住戶黃老漢說,從去年開始,他繳納熱費時被要求多交10平方米左右的費用。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書上,記者看到黃家房子的使用面積是63.23平方米,黃老漢的包燒費票據上卻顯示供熱面積為73.43平方米。與黃老漢對門的夏家使用面積是62.62平方米,包燒費票據上顯示的供熱面積是72.82平方米。黃老漢說,收費人員告訴他們多收的是陽臺面積和分攤的公用面積。夏老漢說,陽臺的面積是3.5平方米左右,減去陽臺面積,供熱部門還多收了近7平方米的熱費,且自家所在樓層的樓道內並沒有供暖設施,供熱部門為啥多收200多元的熱費?記者看到,黃老漢家所在的單元僅1樓至6樓有暖氣,但摸上去是涼的。

  記者找到太平供熱有限責任公司,收費部一位姓趙的負責人解釋,根據黑建城[2005]36號文件規定,城市居民住宅供熱的使用面積包括套內使用面積、用熱的陽臺面積及供熱的公共面積。一些居民也多次向供熱部門反映過多收費的事,矛盾出現在公共面積上。文件規定,供熱的公共面積是指住宅用戶按比例分攤的整幢建築中有供熱設施的樓梯、走廊等共有面積。文件並沒有明確說明供熱設施具體到哪一層,盡管一些高層住戶所在樓層沒有供熱設施,但因其所在單元樓道內有供熱設施,收費部門按房屋測量報告來計算,向每戶居民收取分攤公共面積的熱費。

  對此,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建處王處長表示,黑建城[2005]36號文件中指的『整幢建築中有供熱設施的樓梯、走廊等共有面積』應該按每個樓層都有供熱設施來理解,沒有供熱設施不應收費。王處長說,可以讓市供熱辦出面裁決,要麼將每個樓層都安裝上供熱設施,要麼把安裝的供熱設施拆除,這樣就沒有異議了。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