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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辦理護照須監護人『點頭』
2010-12-15 09:56:07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秦雷 王驍
東北網12月15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辦理護照須提交身份證和法定監護人同意出境的意見。
據了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明年1月1日起哈市(含十縣市)戶籍居民申辦因私護照時,須提交本人有效的戶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還須提交法定監護人同意出境的意見。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提醒市民:目前已進入學生集中辦理出國(境)證件的高峰期,建議沒有辦理身份證的未成年人先前往公安機關戶政部門辦理身份證,再來辦理因私護照。正式身份證在辦理中的申請人可持臨時身份證辦理因私護照。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