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黑龍江省文化廳機關工作力量,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部分公務員。
一、選調職位、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職位
省文化廳機關文字綜合職位3名。
(二)、選調對象
符合選調條件的黑龍江省各級機關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1、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文字綜合能力強,實績突出;
3、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和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4、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
5、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
6、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5年10月31日以後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符合黑龍江省公務員體檢標准);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1月4日-1月13日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報名網址://221.208.247.70:8000/index.aspx(黑龍江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報名要求參見網站說明。
(二)資格審查
1、在報名截止後3個工作日內,通過資格初審者,按照報名網站提示打印准考證。
2、選調名額與資格初審合格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5以上。資格初審合格人數達不到比例要求時,相應減少選調名額。
3、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面試前,將對考生個人資料進行現場審核。
4、對選調簡章的內容信息需要諮詢時,致電省文化廳公開選調政策諮詢電話:0451-82640275。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不納入面試范圍。筆試時間和地點見准考證。
2、資格復審和面試
(1)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名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公務員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同時提供能證明本人工作能力及業績的證書和文字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省文化廳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准予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缺額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相應減少選調名額。
(2)面試。面試主要對考生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形象儀表等各方面進行考察。滿分100分。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四)考察、體檢
1、考察
根據選調報名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與選調名額1:1.5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省文化廳人事部門負責實施。一是到考察對象單位調閱本人檔案;二是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三是根據考察情況,廳黨組集體研究考察對象排名順序,並按與選調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
由省文化廳負責組織體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准。復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缺額根據實際需要按考察對象排名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五)公示
省文化廳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黑龍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六)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分配到相關崗位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試用期滿合格後,省文化廳按乾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審批和落編等相關手續。
三、其它事項
(一)嚴格禁止報考人員有下列違紀行為: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調資格;
2、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假舞弊。
(二)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三)監督電話
0451-82640435(省紀檢委駐省文化廳紀檢組監察室)
本簡章由省文化廳負責解釋。
黑龍江省文化廳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