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鶴崗12月20日訊 目前,我市所有縣、區和所有鄉鎮、街道辦事處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站。
同時,在總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建立了7個援助分支機構或工作站,在社區、村委會設立了82個法律援助工作點,初步形成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為龍頭,兩縣六區法律援助中心為骨乾,51個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社團法律援助分支機構為基礎,社區、村委會法律援助工作點為延伸的上下貫通、橫向聯動法律援助網絡。
全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558件,接待來電來訪12982人次,代寫法律文書12936份,發放法律援助聯系卡一萬多份,人民群眾請律師難、打官司難的問題逐步得到解決。
辦理了原塑料六廠職工崔雲江等55人勞動爭議案和拖欠陳委利等76名農民工工資案等一些社會影響較大的法律援助案件,為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近千萬元,基本實現了應援盡援。法律援助能力逐年提高。放寬了經濟困難審查標准,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務措施,開通了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受家庭暴力侵害婦女維權『綠色通道』,與8個外埠地市進行了城際間援助協作,創造性地開展了非訴訟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規范化建設日益完善。陸續出臺了《鶴崗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檢查辦法》、《鶴崗市法律援助事項結案材料歸檔辦法》、《法律援助業務辦理程序規則》、《法律援助人員工作紀律規范》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對法律援助的受援范圍、工作程序、辦案質量、代理回訪作出了詳細規定,推動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水平不斷提昇。全市9個法律援助中心已有7個先後被評為省級規范化法律援助機構,市法律援助中心還分別榮獲全省法律援助先進集體,省、市青少年維權崗等榮譽。